2020年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家电回收的必要性与节能减排措施
在生产中实施零排放目标,努力达到碳中和。 #生活常识# #环保节能技巧# #绿色工业生产#
核心提示:在这样的背景下,废弃家电很难得到高效率、安全环保地拆解和循环再利用。非指定拆解处理企业不得收购和处理以旧换新的旧家电。家电回收产业前景广阔除此以外,东江环保(002672.SZ)、格林美(002340.SZ)、超越科技(301049.SZ)等都是国内已上市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企业。
2020 年,我国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这一目标。目标内容为力争在 2030 年前让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且努力争取在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家电使用会带来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家电行业不断制定一系列标准,这些标准包括更高的能效标准和用材标准,通过制定这些标准,家电行业能够达到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目标。
家电回收的必要性
减少污染+循环利用+促进消费
空调、冰箱、洗衣机、彩电等家用电器虽被称作耐用品,然而它们仍有一定的安全使用年限。依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2020 年发布的标准,我国主要的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处于 8 至 10 年的区间内。
冰箱的安全使用年限是 10 年;空调的安全使用年限是 10 年;葡萄酒柜的安全使用年限是 10 年。洗衣机的安全使用年限为 8 年;干衣机的安全使用年限为 8 年;燃气灶的安全使用年限为 8 年;油烟机的安全使用年限为 8 年。
我国所有产品的外表都需贴有使用年限的提醒信息,以此来引导消费者形成合理的产品使用意识和淘汰意识,进而促进我国家电行业的绿色健康发展。
超期使用的老旧电器容易出现安全隐患,比如线路老化会引发漏电、起火等情况。同时,还容易使冰箱、空调等产品的效率下降,在制冷功能不佳的情况下,耗电量会增加,从而出现浪费能源的现象。
因此,家用电器在达到安全使用年限后,进行更新换代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为何要重视家用电器的回收和再处理呢?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其二,其三。
减少污染并降低长期环保治理成本:在家用电器中,除了铜、铝、钢材和塑料等原材料外,还普遍会使用制冷剂、发泡剂、显像管、荧光屏、水银继电器等配件。这些材料若处理不当,会给社会和人体都带来巨大危害,比如发泡剂和显像管:
发泡剂主要用于冰箱、冰柜等家电的保温层材料聚氨酯(PU)的制作。第一、第二代发泡剂分别为全氯氟烃类(2007 年已禁用)和含氢氯氟烃发产品。
它具有极高的消耗臭氧潜能值(ODP),同时也具有极高的全球变暖能值(GWP)。我国规定,要在 2030 年前在制造业中把它全部淘汰。
第三代发泡剂中的氢氟碳化物不会对臭氧造成破坏。第三代发泡剂中的氢氟碳化物仍然拥有较高的 GWP 值。第四代发泡剂中的氢氟烃类产品普遍具有零 ODP 的特征。第四代发泡剂中的氢氟烃类产品普遍具有低 GWP 的特征。
目前市场上冰箱超期使用的情况较为普遍。目前报废冰箱的材料里,有许多还是第一、第二代发泡剂。如果未经过专业报废处理,发泡剂很容易直接进入周围环境。对人体而言,不会产生直接影响。但从长期来看,会对臭氧和全球变暖产生一定影响。
显像管曾是电视、电脑显示器的重要部件之一。它主要由椎管玻璃、偏转线圈、荫罩、电子枪以及连接缝等部件所构成。
显像管的椎管玻璃含有大量铅,这是为了防止高压产生的 X 射线对人体造成辐射。荧光屏玻璃中含有锶和钯。整个显像管包含钠、铅钾、锌、镉、锰等十几种金属。
很容易对周边的土壤、水源以及空气造成重金属污染。显像管自身因为其内部处于真空状态,倘若遇到强力震动等状况,就有爆炸的可能性。
如今显像管电视已非市场主流型号,但已进入 CRT 电视报废高峰期。生产者责任延伸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 CRT 电视机的理论报废量为 3334.33 万台。
显像管的专业回收处理有诸多益处。它有利于保护环境。并且,显像管中 99%的材料在分离后能够进行回收再利用,这对节约资源有着巨大的意义。
家电用的塑料外壳如果不经处理直接丢弃会对环境、水源、土壤产生巨大污染影响。
循环利用有助于提高产业运行效率。从产业在线调查可知,在空调原材料成本中,铜占比 20%,铝占比 5%,钢材占比 25%,塑料占比 10%;在冰箱制造成本中,铜占比 10%,铝占比 3%,钢材占比 15%,塑料占比 25%;在洗衣机制造成本中,铜占比 10%,铝占比 2%,钢材占比 35%,塑料占比 15%。
我国的家用电器越来越普及且在不断升级换代,这就使得家电生产所需要的金属原材料也会跟着增加。同时,报废的家电中,像铜、铝、塑料等多数材料,只要经过专业处理,都能够进行循环再利用,这样一来,就可以大大节省矿物原材料,还能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
促进消费,以提振家电更新换代的需求:大型家电的处理存在困难,因其体积和拆卸等方面的限制,很难独自完成。倘若没有专人进行处理,那么这些大型家电很容易就会挤占消费者的日常生活空间。
健全的回收机制能够帮助消费者及时对老旧电器进行迭代。这样做可以减少老旧电器使用所带来的风险。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也有利于推动消费的升级迭代。
我们对 2022 年空调的更新需求进行了测算,我们按照空调的安全使用更新年限来计算 2022 年对应的更新需求;我们对 2022 年冰箱的更新需求进行了测算,我们按照冰箱的安全使用更新年限来计算 2022 年对应的更新需求;我们对 2022 年洗衣机的更新需求进行了测算,我们按照洗衣机的安全使用更新年限来计算 2022 年对应的更新需求;我们对 2022 年电视的更新需求进行了测算,我们按照电视的安全使用更新年限来计算 2022 年对应的更新需求。
若各品类的更新年限都相应地缩短 1 年,那么 2022 年空调的更新需求将增加 587.3 万台,冰箱的更新需求将增加 521.8 万台北京旧钢材回收,洗衣机的更新需求将增加 828.1 万台,电视的更新需求将增加 1345.2 万台,这些增加的需求分别占 2021 年实际需求的 6.9%、12.2%、18.6%、27.9%。
更新年限缩短,会对未来每一年家电的更新需求起到明确的提升促进作用。我们认为家电回收这一环节很重要,它对保护环境有推动作用北京旧钢材回收,也对促进消费有推动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我国家电回收体系的前世
以旧换新政策
上世纪七十年代,废弃家电被划归为物资系统的物资再生企业,作为废金属的重要来源进行回收。但在更多情况下,我国的家电回收形式是民间个体商贩专门进行回收。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废弃家电难以被高效率、安全且环保地进行拆解以及循环再利用。为了能够对家电回收进行规范,同时解决因无序回收而引发的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
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其中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这些文件对家电回收进行了系统化管理。在正式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之前,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共同制定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2008 年开始,国家为了对重点产业进行调整以及扩大内需,先后推出了鼓励“汽车摩托车下乡”的政策和鼓励“家电下乡”的政策,以此来稳定并拉动消费,同时也扩大了就业。
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等联合制定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目的是辅助扩大内需,同时实现能源资源的有效再利用以及减少环境污染。
为消费者购买的新家电按销售价格的 10%给予补贴
电视机的补贴上限是 400 元/台,冰箱的补贴上限是 300 元/台,洗衣机的补贴上限是 250 元/台,空调的补贴上限是 350 元/台,电脑的补贴上限是 400 元/台,并且对回收企业进行数量定额补办。
方案涉及的家电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是通过招投标方式来确定的。每个试点省份在原则上设定了 1 到 2 家拆解企业。非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不可以收购和处理以旧换新的旧家电。
在 2010 年 6 月发布的实施办法修订稿里,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进行了更多规范指导。
整体补贴力度和试点推广期是一样的。对于拆解企业所获得的拆解处理补贴,给出了更具体的方案。电视机补贴 15 元/台,冰箱补贴 20 元/台,洗衣机补贴 5 元/台,电脑补贴 15 元/台,空调补贴 0 元/台。
商务部数据显示,到 2011 年 11 月 30 日为止。家电以旧换新这项工作,回收了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电脑这五大类废家电,总数达到 8373 万台。同时,拆解处理了 6621 万台。并且回收利用了废家电中的有色金属、塑料、钢铁等材料,总计 97 万吨。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了两年半。在这期间,共销售了 9238 万台五大类新家电。它拉动了直接消费 3420 多亿。同时,补贴资金约 300 亿元。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拉动内需方面带来了巨大成果。在扩大就业方面带来了巨大成果。在提高资源循环效率方面也带来了巨大成果。
顶层制度设计渐成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
我国首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 2011 年底结束了。这意味着我国家电处理进入了下一阶段,即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2010 年发布的修订稿第三条有这样的内容:在期间要做好相关工作,即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51 号)所规定的从 2011 年开始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政策进行衔接。
发达国家的制度借鉴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简称 EPR。生产者应承担的责任,不仅仅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还应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尤其在废弃后要负责回收和处置。
环境经济学家在 1988 年最早提出了这个概念,此概念包含了环境损坏责任、经济责任、物理责任、信息披露责任以及所有权责任。
2001 年,OECD 对 EPR 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它提出了两个特征:其一,把产品废弃物的处置责任,全部或者部分地从市政当局那里转移到了生产者手中;其二,鼓励生产者从产品设计开始,就考虑其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
从上世纪 90 年代起,围绕 EPR 理论,各国开始逐步构建起对于废旧产品的回收处理制度,并且进一步对其进行完善。
还有报废电子电器产品的具体管理条例中。
欧盟实行统一管理,而荷兰设立了各自的生产者责任组织(PRO)来承担经济责任以及回收分类后的再生处理环节;瑞士也设立了各自的生产者责任组织(PRO)来承担经济责任以及回收分类后的再生处理环节;德国同样设立了各自的生产者责任组织(PRO)来承担经济责任以及回收分类后的再生处理环节。
美国和加拿大在联邦层次没有基于 EPR 的立法。不过,美国的各个州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逐渐采纳了 EPR 原则。到 2013 年时,美国已经有 30 个州出台了给予 EPR 的回收法案。
日本一直致力于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2000 年,其出台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1995 年的《容器与包装回收法》、1998 年的《家用电器回收法》以及 2002 年的《汽车回收法》等,都包含了 EPR 制度原则。
上世纪 90 年代,韩国依据《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法》,曾对空冰洗以及电视的包装建立起生产者责任的押金返还制度。在包装被回收且得到循环利用之后,会将押金返还给生产者。
2003 年开始,韩国规定生产者要制定回收量目标。如果最终的回收成果没有达到标准,企业就需要缴纳罚款。2008 年,韩国又出台了《电子电器产品和汽车资源循环法案》。
总体而言,在 EPR 制度的引导下,废旧产品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在许多发达国家已较为成熟且完备。同时,资源消耗以及废弃物品的管理问题,大多是来自于发展中国家。
发展中国家经济基于客观规律会快速发展,这必然会导致大量的消费和资源消耗。其资源循环系统大多依赖自发的、非官方的组织机构,所以无法形成完整的回收链。
欠发达国家的非正式回收机构对发达国家运行的正式管理体系有一定冲击,引发了废旧产品的跨国运输等问题,在降低发达国家回收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环境污染的可能性。
我国 EPR 体系渐成
家电回收产业前景广阔
经济快速发展且环境负担明显加大,许多发展中国家在 EPR 制度框架下,逐步开始进行废弃产品回收和循环再利用系统的建设与完善,中国便是其中的一个国家。
目前,我国已搭建起涵盖多个环节的 EPR 制度,这些环节包括设计、采购、制造、物流、回收、处理。2021 年,国家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
鼓励 4 类家电产品(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的生产企业实施 EPR 制度。明确将那些能够完成回收目标且达到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的责任企业,纳入家电生产企业的“绿色责任名单”。
我国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里,为了鼓励废弃电器电子的回收,明确提出了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要实行多渠道回收以及集中处理的制度,同时还实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制度。
之前的政策中,回收处理的补贴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的。而现在,情况截然不同,国家专门设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补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费用。并且,电气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需要履行基金的缴纳义务。
我国电器电子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的重要体现之一是处理基金制度。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会被基金根据产品品类和数量进行征收。
生产一台电视机需缴纳 13 元,生产一台电冰箱需缴纳 12 元,生产一台洗衣机需缴纳 7 元,生产一台空调需缴纳 7 元,生产一台微型计算机需缴纳 10 元。除国内生产者外,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也将按相同标准缴纳费用。
拆解企业而言,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下,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电视机补贴标准为 85 元/台,计算机补贴标准为 85 元/台,洗衣机补贴标准为 35 元/台,冰箱补贴标准为 80 元/台,空调补贴标准为 36 元/台。
空调的补贴标准从原来的 35 元提升到了 100 元/台
从制度层面来讲,目前我国的 EPR 制度已大致搭建完毕。那么,实际的实行效果究竟怎样呢?
2019 年电视机的理论报废量达到了 5028 万台。
实际报废量与理论值有明显的不同。2018 年,空冰洗的实际报废量是 505.8 万台,电视机的实际报废量是 921.8 万台,另外两种产品的实际报废量分别是 1441.2 万台和 4253.2 万台。
各品类家电的实际报废处理量从绝对数值上看逐年上升。然而,从实际报废量与理论报废量的比例角度来看,近几年回收处理比例并未有明显的提升,甚至还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
我们认为目前家电回收率提升较低,主要原因在于:
目前家电回收框架已经完备,然而对于实际进行回收再利用的企业来说,实质性的政策补贴支持力度比较低,企业 EPR 履责的成本较高,所以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仍需提高。
家电产品具备前装的属性,其更换难度比较大,更换成本也较高,这就使得超龄服役的情况目前较为普遍;消费者在家电更新换代方面的意识还有待提升,未来国家针对家电回收推出的补贴和优惠政策,或许能够提高消费者的家电更新意识。
近两年,房地产处于后周期阶段,这对家电新增需求产生了影响。家电厂商为了应对原材料成本上涨所带来的压力,提高了终端零售价格。而这一举措抑制了消费者进行非必需性家电更新的需求。
2021 年的行动通知涉及政策层面的情况,其中明确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这 4 大品类。同时,还为各企业的回收制定了明确目标。
衡量指标包含年度回收量以及年度回收率,年度回收率的计算方式为年度回收量除以前三年度平均销售量等。相关责任企业需在每年 1 月 31 日之前向发改委进行上报。
根据年度回收率指标,假设 2022 年年度回收率目标为 10%。如果内销量格力实现达标,那么可以实现回收 317 万台电器;如果内销量海尔实现达标,那么可以实现回收 389 万台电器;如果内销量美的实现达标,那么可以实现回收 462 万台电器;如果内销量海信实现达标,那么可以实现回收 158 万台电器。合计起来,或者可以回收超过 1300 万台家电。
从未来行业规模方面来看,如果能够按照理论报废量来实现家电回收,以 2019 年为基数进行测算,仅空冰洗、电视机、热水器这 5 大品类在家电回收环节的直接产业规模就能够达到大约 250 亿元。
下游拆解是一个巨大的市场。除了回收环节之外,还有下游拆解这一领域。家电回收间接创造出了更新需求,而这一更新需求的市场规模预计能够达到千亿级别。
2021 年是开启“碳达峰、碳中和”征程的起始之年。落实双碳目标为完善 EPR 制度提供了有利的凭借,同时明确提出,到 2023 年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处理模式和经验做法,重点家电品种的规范回收利用率要明显上升。
我们认为,2022 年在各项鼓励政策的推动之下,消费者对于家用电器的更新换代意识将进一步提升,同时消费者对于家用电器的回收处理意识也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家电回收制度有望实现质的突破,我国家电回收渠道有望实现质的突破,我国家电回收成果有望实现质的突破。
家电龙头领先布局
自收+自拆+自用
现在许多企业为了达成产业链循环的目标,以实现产品回收拆解再利用的效率达到最大化。它们开始采取行动,要么自己设立相关机制,要么通过与资源回收公司合作的方式,来落实企业 EPR 制度。
美的的全资子公司是美的在华北的最大战略基地。
其营业范围包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长虹通过投资设立了自己专业的环保科技公司,TCL 也通过投资设立了自己专业的环保科技公司,以此来提高自身资源利用效率。
格力电器:最早设立环保子公司的企业之一
格力是国内较早设立环保子公司的企业。2011 年起,格力电器先后设立了 5 家全资子公司,用于对再生资源进行环保处理。这些子公司会收集格力自身以及其他品牌的废旧家电,然后对其进行回收拆解以及无害化处理。
郑州格力的年处理量可以达到 120 万台,湖南绿色再生资源的年处理量可以达到 320 万台,另外一个的年处理量可以达到 365 万台,并且完成了 41.9 万台废弃家电的拆解。
每年能够处理 1000 万吨废电路板。到 2020 年的时候,格力累计处理的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为 3400 万台。
废旧电器被拆解处理后,一部分可循环利用产品会提供给母公司,用于电器的生产制造。同时,各处理企业还会把不需要的可循环利用产品对外进行销售。
2021 年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把 3300 吨废有机树脂进行了转移并加以利用。2022 年 2 月,该公司获批将 3500 吨含铅玻璃和管颈管玻璃转移至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便对其进行综合处理。
海尔智家:中国首家循环产业互联工厂
2021 年 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在青岛举行了“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现场会”。在这次会上,中国首个家电再循环产业大数据平台正式开始运作。与这个大数据平台相配套的首家中国家电循环产业互联工厂也将在海尔同时开始建设。
目前,海尔卡奥斯工业互联网平台凭借大数据建立了一个回收平台,这个平台线上线下一体,能够进行估价,且是透明可信的。同时,它将海尔的 3.2 万家线下门店当作线下回收的触点渠道。
海尔绿色再循环产业园项目预计于 2022 年 3 月正式投产。
美的集团:发布绿色战略远景目标
提出了绿色设计、采购、制造物流、回收、服务六大支柱。
在绿色回收板块,美的集团计划借助售后服务系统,利用 400 客服电话或者美的服务公众号来进行自助报单,以此回收废旧家电。同时,它会利用自有的物流渠道安得物流,将回收后的家电集中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拆解企业进行处理。此外,还通过“互联网+回收”模式,创建端到端的家用回收体系。
美的目前未设立公开的回收拆解企业。它将产品回收后,集中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拆解企业去处理。
许多家电企业如同美的一般,都选取借助第三方平台或者企业来完成后续的回收处理工作。为了引领企业将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予以落实,达成企业的循环目标。
2016 年 2 月,国家联合了财政部、商务部和科技部。国家发布了生产者责任延伸首批试点名单。名单将生产企业与资源回收公司进行了匹配。这样做是为了推进产品的回收分解工作。
专业化的第三方回收处理:细分领域领军者
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制度常态化之后,专业化的第三方回收处理平台的业务规模逐渐扩大。目前,已经有多家上市企业出现,其中包括启迪环境、中再资环、超越科技等。
启迪环境
启迪环境是一家大型专业环保上市企业,长期致力于废物资源化以及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化。它以“零碳无废建设者”作为使命,其主营业务涵盖了固废处置、互联网环卫、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利用、税务业务、环卫专用车辆以及环保设备制造等诸多领域。
公司拥有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易再生”。此平台依托公司的固废及再生资源中心。它能解决再生资源行业产品不标准的问题。也能解决从业企业买货难的问题。还能解决从业企业诚信弱的问题。它是行业“互联网+再生资源”竞价模式的引领者。
从营业收入的细分情况来看,在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中与家电相关的固体废物处理业务以及再生资源业务的收入规模,在公司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为 17.10%。
废弃家电拆解行业对流动性资金依赖度高,且应收账款回收缓慢。这导致公司废旧家电拆解业务量逐年下降。2018 年公司家电拆解量达到约 1214.85 万台,而 2020 年该数值已下降至 396.73 万台。
废弃家电拆解业务的经营进展较为缓慢。然而,公司始终保持积极的态度,会依据政策以及行业的变化,对各级子公司进行经营动态方面的调整。同时,还会在合适的时机,对处理品种结构进行优化,以此来突破面临的困境。
中再资环:建立废弃电气电子产品采购、销售平台
中再资环属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旗下的控股公司。其主要业务是对废弃电器产品进行回收以及拆解处理。公司旗下包含十三家子公司和一家分公司。
其中有十一家下属子(孙)企业,它们的主营业务是废电器的回收与拆解处理。这些企业都具备废弃电器拆解资质,并且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了完善且稳定的废电器回收网络。
到 2021 年 6 月末的时候,公司对于废电器的年处理能力达到了 3188 万台。2020 年公司的拆解生产量达到了 43.52 万吨,并且与上一年相比增长了 4.59%。
从生产与销售的比例方面来看,公司具备良好的废旧材料消化能力。它利用自身下属的中再资环销售平台,对废旧材料进行竞价销售,以此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公司设立了中再资环采购平台以及中再资环销售平台这两大细分平台。其中,采购平台主要以竞价的方式销售回收而来的电视机、洗衣机、电脑主机等产品。
销售平台提供电器零部件,这些零部件已经经过拆解处理,包括电机、冰箱控温器、废玻璃、塑料、线路板等。
中再资环在国内废电处理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它一直致力于在废电回收与拆解处理这一细分行业中深入钻研和精心劳作。通过这种方式,提高了废电拆解物的深加工比例,进而提升了资源化利用水平。
东江环保(.SZ)是国内已上市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企业。格林美(.SZ)是国内已上市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企业。超越科技(.SZ)是国内已上市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企业。未来行业会持续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前进,未来行业会持续朝着规模化的方向前进,从而实现高效率的回收再利用产业链。
我国家电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开始逐步落实真正的绿色供应链,实现企业循环最优解;在生产环节开始逐步落实真正的绿色供应链,实现企业循环最优解;在运输等各个环节开始逐步落实真正的绿色供应链,实现企业循环最优解;除了回收废旧电器实现资源再循环。
工信部目前公布了五批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总数为 189 家。这些企业中包含了 TCL 等家电制造企业,也包含了长虹等家电制造企业,还包含了创维等家电制造企业,同时包含了美的等家电制造企业,以及海尔等家电制造企业,还有格力等家电制造企业,另外还有兆驰股份等家电制造企业和九阳股份等家电制造企业。
依据《“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到 2025 年我国的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将会基本得以建立。对于家电行业而言,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这个大框架之下,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正在稳步地向前推进。
我们认为“互联网+回收”这一概念与我国当下的发展趋势相契合。“以旧换新”以及二手经济的认可度会持续提升,并且会逐渐变得常态化。同时,消费者环保生活的理念也会日益加深。
家电生产企业在产品生产环节将进一步落实责任延伸制度,在销售环节也将如此,在回收环节同样如此。要真正做到企业循环,以此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进而实现资源循环型社会。
在“双碳”政策的大背景之下,一方面要通过能效升级来实现节能减排;另一方面,家电回收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于家电行业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一方面,如果不能妥善地处理废旧家电,那么就会给环境和人体等带来污染与伤害。同时,废弃的家电经过循环处理,是能够实现资源再利用的。
从消费方面来看,一个完备的家电回收体系能够促使消费者加快家电更新的周期,进而推动更新需求的增长。
我国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作为核心,已经构建起了包含设计环节、采购环节、制造环节、物流环节、回收环节以及处理环节的家电回收制度。
设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对生产者、回收者以及拆解者实施了细化的管理。目前,我国的家用电器回收体系以及相关细则已大体完善。仅回收环节的产业规模就已经超过 250 亿元,产业链中下游的拆解以及带动更新消费的规模预计会超过千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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