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媒时代的网络隐私素养研究
网络素养:合理使用社交媒体,保护隐私 #生活知识# #职场技能#
网络隐私素养已成为个体适应智能媒体时代的重要数字素养,目前国内有关的测量研究多套用西方成果,较难用于中国社会情境。本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理论文献基础上,针对数字原住民群体开展扎根研究,遵循开放式编码、主轴式编码、选择式编码的扎根理论方法,探索构建了智媒时代适用于我国网民的网络隐私素养测量框架,涵盖网络隐私意识(敏感性、风险意识、保护意识)、网络隐私知识(技术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网络隐私保护行为(隐私授权管理、好友及联系人管理、个人信息共享与互动管理)三大维度,并原创开发了一套适用于我国的网络隐私知识测量题,为今后该领域的研究和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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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智能媒体时代,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及网络技术的广泛普及和迅猛发展,构成了一个全新的媒介生态(刘庆振,2017),技术的变革深刻影响着人类的交流方式和媒介使用行为。在此背景下,个体信息无意间泄露或被恶意利用的风险显著增加,尤其是在社交媒体、电子商务和在线学习等领域中更为突出。根据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高达23.2%的受访者曾遭遇过个人信息泄露(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3)。个人信息泄露已然成为目前我国最受关注的网络安全问题,同时也是理论研究和实务争议的焦点(俞立根,顾理平,2022),这进一步凸显了在智能媒体时代关注网络隐私的紧迫性及必要性。同时,网络隐私素养作为评价个体保护个人隐私信息能力的关键指标,对于理解和引导用户的网络行为模式及隐私保护实践而言,至关重要。算法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也在深刻影响着人类的信息传播模式和信息处理过程,整个网络空间已成为由“数据算法”驱动的算法环境,这也使得网络隐私素养的内涵及测量变得更为复杂。
网络隐私素养的提升,不仅关乎个人信息安全,更是维护媒介信任体系和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因素。从政治和法律层面看,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网络隐私立法起步较晚,相关法律尚未达到足以全面保护个人隐私的完备程度,且在立法目标上更加注重社会价值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平衡。部分网民在隐私管理中倾向于接受一定程度的隐私共享,以换取更好的服务体验或更高的社会安全(曾润喜,朱星橦,黄若怡,2024)。媒介法规伦理与社会政治结构的不同,形塑了中西方公民对网络隐私不同的认知与行为模式,表现出不同的网络隐私风险认知和保护实践。
现有网络隐私素养的相关研究多在发达国家开展,聚焦其概念辨析、测量指标、理论探讨及网络隐私保护行为等方面(Park,2013;Trepte et al.,2015)。国内的网络隐私素养概念界定及测量,多借用西方已有的研究成果,或基于内容分析、二手文献分析等方法确立指标体系。这类研究虽为我国网络隐私素养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持,但未能跳出西方的研究视角,难以适用于中国特定的社会语境和媒介环境。此外,目前的网络隐私素养量表在回应新技术发展方面存在不足,对于网民在智媒环境中究竟如何理解、评估、实践网络隐私保护的微观层面,缺乏具体的实证研究。
鉴于此,本研究在系统回顾和梳理国内外理论文献的基础上,聚焦智媒时代的数字原住民群体,通过扎根理论方法采集丰富的一手调研数据,深入考察其对网络隐私素养的认知、评估和操作行为,探索构建智媒时代中国本土的网络隐私素养测量框架,为提升我国公民的数字素养贡献研究资料和理论发现,以期为后续研究和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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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回顾与研究问题
(一)网络隐私素养概念界定
在智能化的信息社会,网络隐私素养这一概念在国内外学界和业界得到广泛关注,智能媒体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更使得网络隐私问题成为学界的重要议题。该概念在过往研究中的表述形式多样,包括“隐私素养”、“在线隐私素养”、“数字隐私素养”等,与“信息素养”、“数字素养”等概念有较大关联,其内涵界定较为复杂多元。
最初,隐私素养常被认为是数字素养的一个子类或补充,欧盟2013年发布的第一版数字素养框架中就已将安全域(safety)作为一个重要部分,强调了对设备和数字内容以及对个人数据和隐私的保护,并一直保留至今。2021年,我国中央网信办印发了《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明确提出要提高数字安全保护能力,包括提升全民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以及强化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能力。可以认为,数字素养主要关注个体在数字环境中使用信息的综合能力,而隐私素养则侧重于理解与在线共享信息时涉及的责任和风险,需要批判性思维、相关知识能力和实际操作行为。
早期的隐私素养研究肇始于经济学和营销学,主要关注消费者对个人隐私的认知及保护策略。有学者认为,隐私素养指消费者对其所处信息环境及个人责任的理解,是一种重要的自我保护工具。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隐私素养的概念范畴逐渐拓展至用户视角,强调个体对隐私的知情关注及有效保护策略(Rosenthal et al.,2020)。我国学者林碧烽等(2021)进一步将隐私素养界定为个体隐私保护的知识技能及批判性认知。
在互联网时代,隐私素养的应用场景更加明确,研究逐渐聚焦于社交媒体、网络服务及数字平台。尽管该概念界定在学界仍存在较大争议,其与数字素养、信息素养等概念的界限也亟待进一步厘清。但当前主流研究多强调用户对隐私保护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如隐私事实知识、隐私反思能力、隐私和数据保护技能(Masur,2020)。同时,在概念解释上,也更加强调对批判性思维的关注以及对隐私保护法律法规、隐私政策的认识(Wissinger,2017)。
综合以往研究,本文认为,网络隐私素养反映了用户在网络媒体环境中的个人隐私处理和保护技能,包括相关意识、知识和行为能力。具体而言,就是指用户在网络媒体中能够安全地采集、使用、处理、评估和保护数据的能力。
(二)网络隐私素养测量要素
早期隐私素养测量研究主要聚焦于用户对个人信息使用的认知及保护策略(Baek,2014)。随着智能媒体与网络服务的普及,测量逐渐从单一维度向多维度演进。例如,Bartsch 与 Dienlin(2016)关注社交媒体隐私功能的掌握程度,而Trepte等(2015)提出了涵盖知识、技能、态度等要素的综合测量框架。总体来看,隐私素养测量经历了从事实性知识(如隐私政策理解)向程序性知识(如隐私管理策略)发展的过程(Masur,2020)。表1呈现了部分已有研究中的网络隐私素养测量维度和题项。
此外,主观评估和客观评估的测量方式会影响网络隐私素养测量的准确性。国内有研究发现,用户存在对自身网络隐私素养的高估,主客观差异影响了用户自我表露的水平:高估自身网络隐私素养的用户减少信息表露倾向,低估自身网络隐私素养的用户增加自我表露(强月新,肖迪,2021)。总体而言,网络隐私素养的测量从最初侧重主观的自我评估,转向融合网络隐私知识的客观测量以及网络隐私保护策略的综合考察(Park,2013;Trepte et al.,2015),但目前学术界对此尚未形成权威结论。
当下,我国学界也开始探讨构建本土网络隐私素养的指标体系,但多是基于二手数据分析、文献回顾等方法。例如,王建亚等(2024)从国内外已有研究中构建社交媒体用户隐私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隐私意识、隐私知识、隐私边界管理能力、隐私风险管理能力、隐私道德与法律等5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
由于社会背景和法律法规的不同,各国在网络隐私观念和实践上存在较大差异,现有西方隐私素养测量框架难以直接用于中国。此外,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加剧了智媒环境中的隐私风险,使用户在应对算法推荐带来的隐私挑战时,不仅要具备网络隐私保护意识,还需理解网络隐私与智能服务体验之间的新平衡关系。因此,传统的网络隐私素养测量框架亟需更新,以更好适应新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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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
为揭示网络隐私素养的核心构成要素,本文以扎根理论研究法开展调研。扎根理论最初由格拉瑟和施特劳斯提出,是系统地从数据本身获得理论的一种研究方法(Glaser & Strauss,2017:21),强调通过观察社会现象,从数据中产生理论,而非以现有理论为指导。
在本文中,研究者针对所选样本实施半结构化深度访谈,以收集一手原始资料,通过扎根研究中的开放编码、主轴编码、选择编码等步骤,对数据的持续比较进行理论构建,最终逐步建构起适用于智能媒体时代、符合中国社会背景的网络隐私素养测量框架。
(二)数据采集
首先,研究采用半结构化深度访谈来采集数据,研究者在访谈前根据研究问题和目的,摘录、翻译了现有网络隐私素养的成熟量表作为提纲设计参考。其次,研究者以微信和微博这两个月活跃用户数量位居国内前茅的社交平台为对象(QuestMobile,2024),针对其网络隐私设置选项和分类进行内容分析,参考用户在两大平台上的网络隐私设置方式,设计出访谈提纲,并通过试点研究对部分问项进行了修订,还在访谈中进行了追问和补充。随着算法推荐和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社交媒体平台也充分展现出智能传播特性,其内置的“看一看”、“推荐”等智能功能,不仅体现了平台在智能传播环境下的网络隐私新问题,还为本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样本和多样的用户行为数据。
(三)样本构成
研究采用了立意抽样法来获取样本,以确保样本具备较好的代表性,并能反映研究的理论目标。鉴于当前大学生多为数字原住民,本研究选取其作为具体研究对象,考虑如下:第一,本研究旨在构建智能媒体时代网络隐私素养的测量框架,大学生的高频网络使用特点使其对网络隐私具有直观的认知和经验;第二,该群体的教育水平和知识技能较高,在网络隐私政策、数据保护法规等相关知识信息以及隐私保护行为等方面,能够提供深入有效的访谈内容;第三,作为智媒时代的核心网络用户群体,大学生对于网络隐私素养的认知、态度和行为等,在预测我国公民的网络隐私素养趋势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代表性,尤其在探索中国的网络隐私素养核心要素及测评框架上,能为该领域的学术探讨提供宝贵视角和丰富资料。
具体而言,研究者在中国东部某综合性大学中,抽取了72位大学生作为研究样本,涵盖不同专业领域及生源地,其中男性为40人,女性为32人,年龄分布介于19至26岁之间,平均年龄为20.6岁。具体样本构成如表2所示。
研究者于2023年5月至7月对72位受访者开展了深度访谈,每位受访者的访谈时间在60分钟左右。访谈之前,所有受访者均被告知了自愿和保密原则,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研究者对访谈过程进行了录音,并于每次访谈结束后,根据访谈记录和录音材料,将音频转录成文本和数据资料,合计20万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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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素养测量框架构建
研究采用扎根理论方法对访谈文本进行逐级编码,依次按照开放式编码、主轴式编码和选择式编码的原则来实施,数据分析采用Nvivo12进行。根据质性研究信度和效度的检验标准,由两位研究者共同负责编码流程,各自独立对原始资料进行编码,若出现不一致时,则通过讨论确定共同结果。
(一)开放式编码
开放式编码是扎根理论自下而上进行范畴抽取的第一步,也是将研究资料逐步概念化和范畴化的过程,强调从文本资料中尽可能多地发掘理论概念并初步归纳范畴。首先,研究者对访谈语料转录的文字进行仔细阅读,提炼其中的关键词,并进行概念化处理,形成初始概念。随后,将初始概念进行比较、聚类、综合,抽象概括出高层次的初始范畴。在充分理解访谈语料语义的基础上,研究者对访谈资料进行开放式编码,梳理出受访者频繁提及的标签,如浏览信息、未经授权访问、添加黑名单等,最终获得标签198个,初始概念75个,初始范畴37个。开放式编码部分示例如表3所示。
(二)主轴式编码
主轴式编码是在开放式编码的基础上,对初始范畴进行总结归纳后的维度升级。研究者通过回顾初始编码和访谈资料,建立各范畴之间的联系,将具有一定共性的初始范畴进行更凝练的概括,归纳总结为主范畴。按照主轴式编码的思路,研究最终凝练出8个主范畴,分别是:网络隐私敏感性、网络隐私风险意识、网络隐私保护意识、技术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隐私授权管理、好友及联系人管理、个人信息共享与互动管理。
(三)选择式编码
选择式编码通过对各主范畴及相互关系的梳理,逐步提升概念的抽象层次,进一步挖掘提炼研究的核心范畴,从而形成理论框架。结合研究问题和目标,研究者最终确定了3个核心范畴:网络隐私意识、网络隐私知识和网络隐私保护行为,如表4所示。
(四)饱和度检验
为确保访谈资料包含信息的全面性,在三级编码结束后,研究者首先通过相互校对和检验,再次对原始访谈资料形成的标签、初始概念、初始范畴、主范畴等进行重新梳理,检查是否存在需要修正的内容。其次,研究者对预留的3位访谈对象的访谈文本进行检验,以验证数据是否达到理论饱和,结果显示并未出现新的范畴或关系,由此可证明编码内容已达到饱和(Pandit,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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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框架研究结果
研究针对大学生这一数字原住民群体开展扎根研究,深入考察其对网络隐私素养的认知、评估和操作行为,最终以开放式编码、主轴式编码、选择式编码的步骤,构建出本土用户网络隐私素养的测量框架(见表5)。
在此框架中,研究对“网络隐私意识”、“网络隐私知识”、“网络隐私保护行为”三个维度进行了拓展,在内涵中融入了智能传播的特定隐私内容。具体而言,“网络隐私意识”增加了对算法追踪行为的敏感性以及用户在个性化推荐情境下的风险评估;“网络隐私知识”强调用户对网络安全技术的了解,涵盖在智媒平台中隐私管理的关键应用;“网络隐私保护行为”进一步细化了隐私授权管理、社交关系中的隐私设置和互动内容的可见性控制,尤其对算法推荐和数据共享等智能传播中的隐私特性进行了适应性调整。
网络隐私知识是本测量框架的主要维度之一,也被研究者认为是影响网络隐私素养水平最关键的指标(顾理平,范海潮,2018;袁向玲,牛静,2020)。为了更合理地评估我国公众的网络隐私知识及素养水平,本研究在国内外文献基础上,综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科普题库、全国网络安全知识竞赛题库等资源,并咨询网络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原创设计了一套适用于中国本土的网络隐私知识测量题(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及多选题),如表6所示。
72位受访者受邀作答这一系列问题,其正确率被用作评估其网络隐私素养知识水平的指标,表7第3、4列显示了受访者在技术及法律法规两个构成要素上的得分均值与标准差。结果显示,受访者在技术、法律法规这两个网络隐私知识维度上的素养水平都偏低,尤其是在技术知识层面。这也印证了过往研究中的结论,虽然大量年轻的网络用户能够意识到潜在的隐私威胁,但大部分用户对平台的数据获取规则的了解极为有限(Garg et al.,2014)。这一系列测量题项的确立,为网络隐私知识水平的客观评估提供了科学工具,有助于更全面、精确地评估我国公众的网络隐私素养,未来可在大范围内验证推广。
结 语
本文基于对中国网络用户的一手调研数据,原创构建了网络隐私素养测量框架,涵盖了网络隐私意识、网络隐私知识、网络隐私保护行为三大维度,尤其针对智能传播情境,将“个性化推荐”、“数字足迹收集”和“网络隐私授权”等要素纳入核心范畴,考察用户对算法推荐的敏感性和风险意识。同时,框架也对用户在授权管理和信息共享行为中的隐私保护措施进行了说明,强调在个性化推荐和算法控制等技术背景下的网络隐私管理,为中国语境下的网络隐私素养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参考,也为后续研究和实践提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逻辑起点。
此外,本研究还开发了一套适用于中国网民的网络隐私知识测量题项。将非介入式测量方法纳入网络隐私素养的测量体系中,有助于克服单一的主观自我报告法可能带来的研究偏差,提升了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使得网络隐私素养评估更为客观、科学,具有更高的信度和效度。
尽管大学生群体在网络隐私问题上的敏感度较高,在智媒环境下的隐私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但他们的隐私认知和行为习惯尚不能推广到其他人群。因此,后续研究可针对我国的不同人群进行验证,以检验该套测量框架和题项的信度及效度,同时探究我国不同地区和人群在网络隐私素养方面的异同,为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网络隐私素养提升策略提供依据。
(李晓静 韩羽昕 冯淙萱:《智媒时代的网络隐私素养研究》,2025年第3期,微信发布系节选,学术引用请务必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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