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启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发布时间:2025-06-29 17:52

居家养老的基本原则是自我照顾、社区服务和专业介入相结合 #生活知识# #生活小知识# #居家养老#

摘要:近日,《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出台。该实施方案提出,到2024年6月底前,全区计划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803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1605人次。

近日,《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出台。该实施方案提出,到2024年6月底前,全区计划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803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1605人次。

渝北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提升行动包括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在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方面,渝北区将在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在自愿前提下,对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智能化改造,设置护理床、康复器具、移动辅具等设施设备和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到2024年6月底前,将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803张。

在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方面,渝北区将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到2024年6月底前,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1605人次。

根据《方案》,渝北区将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进行补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标准为每户最高5000元(含设备及1年信息通讯费用);对于本次提升行动项目前已进行适老化改造的家庭,补贴标准为每户最高3000元(含设备及1年信息通讯费用)。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方面,享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老年人每年可享受上门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服务期限为自完成床位建设后的12个月;享受居家服务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4次线上关爱服务,每年不少于30次线下助老服务,每次线下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全年提供1次照护者培训;按照每名老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服务补助,服务期限为签约后12个月。

即日起,符合条件且有居家照护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向居住地村(社区)提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申请。

主编:余虎 | 编辑:袁文蕙 | 校对:柏云辉 | 审核:付爱农

网址:渝北启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110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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