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定

发布时间:2025-07-01 16:52

在图书馆借阅书籍,按照规定归还 #生活常识# #社交技巧# #公共空间行为规范#

借书

1.凭本人校园一卡通使用自助借还设备或至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2.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被污损、残缺等情况,请立即向图书馆工作人员说明;

3.“仅供阅览”的各类文献(如参考工具书、特藏文献、碟片、阅览区域的刊、报纸等)一般不外借;

4.如遇困难或有特殊需要,请随时与图书馆工作人员联系;

5.严禁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

还书

读者所借各类文献请在到期日前归还,可直接使用自助借还设备、或至服务台归还。

续借

读者所借图书在未过期时可续借,续借仅限一次。教工续借时间为30天,学生续借时间为15天。书籍在借阅时间到期的前一周内可办理续借。办理图书续借有三种办法:

方法一:网上续借。从图书馆主页登录到“我的图书馆”,进入“当前借阅”, 点击所需续借图书条目中的“续借”即可。

方法二:微信公众号续借。从“兰州工业学院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已借续借”,查看所需要续借的图书,点击“续借”即可。

方法三:携带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

个人借阅情况查询

从图书馆主页点击“我的图书馆”,输入读者卡号及密码,可登录到“我的图书馆”(教工读者卡号为人事工号,密码与帐号一致;学生卡号为学号,密码与学号一致)。点击“借阅查询”,就可以查询读者当前的个人借阅情况。首次登录需要输入读者本人姓名验证。

催还

1.读者所借图书到期前或逾期后,图书馆将通过Email或微信的方式发送到期提醒通知;

2.续借期内图书,如被其他读者预约,图书馆将通过Email或短信的方式发送归还通知。

注: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上“馆藏书目检索”(OPAC)中“我的图书馆”对个人数据自行添加或修改自己的手机号码或Email地址,也可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请馆员帮助添加或修改。

逾期费

读者所借图书,每本每超过一天,逾期费0.10元;若读者未交清逾期费,系统自动停止借出,交清欠费后方可继续借阅。

网址:借阅规定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111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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