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学生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2025-09-29 18:09

遵守公共图书馆的借阅规则 #生活知识# #社会生活# #社会道德规范#

1.     学生一律凭本人电子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自助借还图书。电子学生证不得借给他人使用。补证须办理相关手续。

2.     进入图书馆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     学生入库选书时,要注意保持图书排架顺序,不得乱摆乱放。

4.     学生对所借图书要及时检查,如有发现污损,撕开等情况要主动说明,以明责任,否则由本人负责。

5.     学生借阅实行全天开架式开放,每次限借2册,借期不得超过15天。到期可续借15天。对超期不还者,第一次予以警告提醒,第二次将取消本学期借书资格。

6.     学生遗失图书,应赔偿相同版次的图书,难以赔还者,可按书的原价赔偿;

7.     电子学生证使用期限为4年。学生毕业,或转学者必须清还所借图书,学校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网址:图书馆学生借阅规则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1347584

相关内容

杭州市公共图书馆“一键借阅·线上借书”借阅规则
图书借阅规则
学生图书借阅规则(19年沿用)
中山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管理细则
图书馆书刊借阅制度
阅读美好 点亮生活|创宇图书馆书单及借阅规则请知悉
图书借还规则
“共享图书”借阅规则及操作流程
图书馆借阅公约二年级 图书馆借阅公约范文5篇
徐汇中学《学生图书借还规则》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