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技术规范标准.pdf

发布时间:2026-04-03 08:07

学习《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高住宅和商业建筑节能水平。 #生活常识# #环保节能技巧# #节能减排法规#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技术规

日期:

1/104

SZJG

经济特区技术规

SZJGxx-2016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市实施细则

DetailedrulesforapplicationinShenzhenforresidential

buildings

energyefficiencydesignstandard

(征求意见稿)

2/104

2016—xx-xx发布2016—xx—xx实方包

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

3/104

1/104

前言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执行《经济特区建筑

节能条例》,进一步提高市居住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市住房

和建设局2015年标准编制工作要求,制定了本细则。

在本细则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市开展居住建筑节能工作以来的实践

经验,吸取了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对其中一

些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反复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细则的主要容包括室热环境节能设计指标、小区热环境设计、建筑平立

面节能设计、围护结构热工设计、空调与机械通风节能设计、电气照明与生活

热水节能设计、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

本细则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细则由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股份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

见和建议反馈给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

楼,51804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主编单位:

本规参编单位:

本规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主要审查人员:

1/104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室热环境节能设计指标7

4小区热环境设计8

5建筑平立面节能设计10

5.1建筑朝向设计10

5.2自然通风设计11

5.3建筑遮阳设计11

5.4空调室外机位置设计13

6围护结构热工设计15

6.1规定性指标设计15

6,2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18

7空调与机械通风节能设计20

7.1空调节能设计20

7.2机械通风设计21

8电气照明与生活热水节能设计22

8.1电气照明节能设计22

8.2生活热水节能设计24

附录A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26

附录B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36

附录C市通风时段主导风向和风速38

1/104

附录D自然通风设计参考方法40

附录E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的计算42

附录F夏季建筑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方法43

附录G围护结构外表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46

附录11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48

附录J常用外窗热工性能参数52

附录K反射隔热饰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的修正系数53

附录L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参考模板54

附录M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66

本规用词说明67

引用标准名录69

11/104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改善市居住建筑室

热环境,降低建筑能耗,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1.0.3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应从建筑总体布局、小区热环境、建筑平立面设

计、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空调、电气照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多方面采取综合

措施,在保证室热环境舒适的前提下,将建筑能耗控制在规定的围。

L0.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按照

因地制宜的原则,使用适宜技术。

1.0.5市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省

和市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104

2术语

2.0.1空调年耗电量(瓦)annualcoolingelectricityconsumption

按照夏季室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

调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单位为kWh/(m2-a)。

2.0.2通风季节ventilationseasonofcity

一年中适合采取通风方式实现室热舒适性要求的一段连续时期。市的通风

季节是1月1日至4月5日和10月8日至12月31日。

2.0.3空调季节airconditioningseasonofcity

一年中适合采取空调方式实现室热舒适性要求的一段连续时期。市的空调

季节是5月26日至10月7日。

2.0.4迎风面积比(或)

建筑物或构筑物在计算风向上的投影面积与最大可能投影面积的比值。

图4.0.7迎风面积比示意图

2.0.5平均迎风面积比(短)

小区所有建筑物或构筑物迎风面积比的平均道。

2/104

2.0.6风速放大系数windspeedamplification

建筑物周围区域风速与开阔地面同高度风速之比。

2.0.7卷型dwellingunit

按不同使用面积,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等组成的基本居住单位。

2.0.8居住空间habitablespace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会客、娱乐、团聚、学习等的空间,包括卧室、起

居室(厅)、书房等。

2.0.9通风开口面积ventilationarea

外围护结构上自然风气流通过开口的面积。用于进风者为进风开口面积,

用于出风者为出风开口面积。洞口净面积不含窗袍等遮档面积。

(1)推拉窗

通风开口面积是推拉扇完全开启面积的100%。

(2)平开窗(外)

通风开口面积是平开扇完全开启面积的100%。

(3)悬窗

以外上悬窗扇为例,开启扇下缘框扇间距、空气流通界面如图所示。

3/104

计算公式如下:

S=2S"&(1)

S]Ma'sina(2)

S2=bd(3)

d=2asin^[4)

其中,a:开启角度;

a:开启扇高度;

d:下缘框扇间距;

S:空气流通界面面积;

b:开启扇宽度。

2.0.10居住空间平均窗墙面积比meanratiocfwindowareatowallarea

ofconditionedspace

建筑物中所有居住空间外墙面上的外窗(含阳台门的透明部分)总面积与

该居住建筑所有居住空间外墙面面积(包括其上的窗与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

积)之比C

4/104

2.0.11权衡判断法trade-offoption

将所设计建筑物的空调能耗和相应参照建筑物的空调能耗作对比,根据对

比的结果来判定所设计建筑物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方法。

2.0.12参照建筑referencebuiIding

采用对比评定法时作为比较对象的一栋符合节能要求的假想建筑。

2.0.13外窗本体的遮阳系数(SC)shadingcoefficientofwindow

在给定条件下,太阳辐射透过外窗所形成的室得热量与一样条件下一样面

积的标准窗玻璃(3mm厚透明玻璃)所形成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之比。可以近似

地取为窗玻璃的遮蔽系数Se乘以窗玻璃面积[破除以整窗面积力奋,即

SC=Sex力液//窗。

2.0.14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outsideshadingcoefficientof

window

窗口有建筑外遮阳时透入室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与在一样条件下没有建筑外

遮阳时透入的室太阳辐射得热量的比值。

2.0.15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overal1shadingcoefficientofwindow

考虑窗本体和窗口的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值为窗

本体遮阳系数(SO与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9)的乘积,即Sw=SCxS。。

2.0.16居住空间外窗平均综合遮阳系数meanratioofoveral1shading

coefficientofwindow

5/104

是指居住建筑所有居住空间外窗考虑朝向修正后的平均遮阳系数。各个朝

向的权重系数分别为东、南朝向取1.0,西朝向取1.25,北朝向取0.8。即:

_AE-Sp,E+As-S»;s+L25A/•〃.刈“・

"AE+AS+A1+AN

式中:4、4、4、A、——居住建筑所有居住空间东、南、西、北朝向的窗面

积;

&.E、S.S、S/、S.N——居住建筑所有居住空间东、南、西、北朝向窗的平

均综合遮阳系数。

2.0.17可见光透射比visibletransmittance

透过透明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见光光通量之比。

2.0.18空调设备能效比(EER)energyefficiencyratio

空调设备提供的冷量与设备本身所消耗的能量之比。同一设备在不同工况

下的能效比不同,涉与能效比数值时,必须指定工况。

6/104

3室热环境节能设计指标

3.0.1建筑室热环境质量指标与卫生换气次数应符合表3.0.1的规定。在空调

季节应达到舒适水平,在通风季节应达到可居住水平。

表3.0.1市居住建筑室热环境质量与卫生换气次数

指标名称舒适水平可居住水平

综合性指标(州传)-0.7~+0.7—

主要指标(干球温度)26℃~28℃12℃-30℃

2P生换气次数L5次/小时1.5次/小时

空气相对湿度W70%—

3.0.2空调季节空调室设计计算参数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室干球温度26℃;

2计算换气次数1.5次/小时;

3室空气相对湿度7096。

7/104

4小区热环境设计

4.0.1宜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小区微气候,避免热息效应的产生:

1新建小区绿化覆盖绿不应低于30%,改建小区绿化覆盖绿不应低于

25%。

2建设用地红线困户外活动场地(包括步道、庭院、广场、游憩场和停车

场)有遮荫措施的面积宜超过50%。

3地面停车位宜有遮阴措施。

4不少于75%的屋面为浅色饰面,坡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低于0.7,平屋顶

太阳能辐射吸收率低于0.5。

5建筑非透明立面宜采用反射率不低于0.3的材料。

4.0.2应专题论证小区自然通风效果,强化小区的自然通风,避免小区出现空

气滞流区,为小区单体建筑利用自然通风创造有利条件。

1应根据小区所在位置通风时段的主导风向和风速进行小区自然通风模拟

设计,改善小区自然通风。

2模型建立时应将小区周边至少100m国的建筑和地形等影响自然通风的因

素考虑在。未形成小区的居住建筑进行自然通风模拟设计时,应将建筑周边至

少100m国的建筑和地形等影响通风的因素考虑在。

3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级的风速放大系数应不大于2,风速

不应大于5m/s°

4.0.3应对小区周边建筑自然通风利用效果的影响进行评估,不宜降低已建成

建筑的自然通风效果。

8/104

4.0.4在通风时段主导风向下的小区平均迎风面积比不宜大于0.65-

4.0.5在控制容积率的情况下,小区建筑宜向高层方向发展,降低建筑密度以

利于提高通风效果。

4.0.6小区的建筑规划布局,应采用有利于通风时段建筑物群体间自然通风的

布置形式,可采用下列措施:

1宜采用错列式、斜列式、结合地形特点的自由式等排列方式。

2在通风时段主导风向上,建筑布局宜采用由低到高的原则。

3当采用周边式布置时,宜采用首层架空或单元之间留出气流通道的设计

形式。

4建筑单体高度不大于24米时,建筑长度宜不超过80米;建筑单体高度

不大于60米时,建筑长度宜不超过70米;建筑单体高度大于60米时,建筑长

度宜不超过60米。

4.0.7小区的规划设计,应进行绿地和水域的优化设置,可采用下列措施:

1宜采用中心绿地与组团绿地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小区原有的地形、

地貌与一切其他可利用条件进行立体绿化。

2绿化宜与夏季遮阳相结合,水域面积宜与雨水的收集利用相结合。

3在小区气流组织不合理的区域,宜设置水洋或绿地以改善小区热环境。

4.0.8小区困墙应能通风,当困墙密实部分高度超过1米时,国暗的可通风面

积不宜小于40%。

9/104

5建筑平立面节能设计

5.1建筑朝向设计

5.1.1居住建筑的朝向宜在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围,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

南偏西30°图。

5.1.2建筑平面布置时,不宜在正西和西北方向布置主要卧室、起居室与设置

10/104

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玻璃幕墙。

5.2自然通风设计

5.2.1宜采用穿堂通风,避免单侧通风。由一套住房共同组成穿堂通风时,卧

室、起居室宜为进风房间,厨房、卫生间宜为排风房间。

5.2.2应对建筑单体各套型进行自然通风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卧室、书房外窗(包含阳台门)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

的10%;

2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外窗(包含阳台门)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

间地面面积的10%时或外窗面积的45%;

3套型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套型地面面积的8%;

4采用玻璃幕墙的公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规第7.2.1条

的规定进行机械通风设计。

5.2.3居住建筑各套型自然通风的进风窗通风开启面积之和不宜大于排风窗通

风开启面积之和。

5.2.4自然通风的窗口,其下缘距室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1.2m-

5.2.5宜考虑阵雨、暴雨和台风时段关闭外窗情况下的自然通风措施。承担通

风功能的建筑外窗等通风设施,宜有方便灵活的开关调节装置,以满足不同天

气条件下的通风要求。

5.3建筑遮阳设计

5.3.1居住建筑的东、西外窗应采用建筑外遮阳措施,南北向外窗宜采用建筑

外遮阳措施。

5.3.2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可采用本规附录D的简化方法计算。典型形式

的建筑外遮阳系数可按表5.3.2取值。

表5.3.2典型形式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

11/104

遮阳形式建筑外遮阳系数SD

可完全遮挡直射的固定百叶、固定挡板、遮阳板等0.5

可基本遮挡直射的固定百叶、固定挡板、遮阳板等0.7

较密的花格0.7

可完全覆盖的不透明活动百叶、金属卷帘0.5

可完全覆盖窗的织物卷帘0.7

可完全覆盖的置中空百页0.5

双层窗0.7

5.3.3宜结合外廊、阳台、挑檐等建筑本身进行遮阳设计。

1遮阳设施应与建筑的外立面造型相协调。

2南向和北向宜采用水平遮阳,东向和西向宜采用垂直挡板或百叶遮阳。

3活动外遮阳设施应方便操作和维护,并能承受风荷载作用,保证安全和

耐久性。

4建筑外窗的遮阳设施不宜阻碍自然通风,并宜避免遮阳设施吸收的太阳

辐射热被进风气流带入室;不宜阻碍房间夜间的长波辐射散热和房间获得冬季

太阳辐射热。

5.3.4应对附近建筑表面投向外窗的反射辐射和发射辐射采取遮挡措施。

5.3.5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宜采用下列节能措施:

1反射隔热外饰面;

2屋顶设置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

3用含水多孔材料做屋面或外墙面的面层;

4屋面蓄水;

5屋面遮阳;

6屋面种植;

7东、西外墙采用花格构件或植物遮阳。

5.3.6当按规定性指标设计,计算围护结构总热阻时,本规第5.3.5条采用的

各项节能措施的当量热阻附加值,应按表5.3.6取值。反射隔热外饰面的修正

12/104

方法应符合本规附录K的规定。

表5.3.6隔热措拖的当量附加热阻

当量热阻附加值

采取节能措施的屋顶或外墙

(m2-K/W)

0.4<p<0.60.15

反射隔热外饰面

0W0.40.20

200.43

单面铝箔空气间层

400.57

(mm)

屋顶部带有铝箔60与以上0.64

的封闭空气间层200.56

双面铝箔空气间层400.84

60与以上1.01

用含水多孔材料做面层的屋顶面层0.45

用含水多孔材料做面层的外场面0.35

屋面蓄水层0.40

屋面遮阳构造0.30

屋面种植层0.90

东、西外增体遮阳构造0.30

注:〃为修正后的屋顶或外墙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C

5.4空调室外机位置设计

5.4.1当采用风冷空调向室外空气排热时,建筑平面和立面设计应综合考虑本

规第7.3.2~7.3.5条的规定,确定空调室外机的位置,做到既不影响建筑立面

外观,又有利于空调器(机组)排热,并应便于清洗和维护空调室外机。

5.4.2空调室外机遮挡隔栅的透气率不应小于90%。

5.4.3应统一设计空调室外机的安放位置和搁板构造。

1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不宜布置在东向或西向的外墙上。

2不宜将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从下到上一务线地布置在外立面上。

3在建筑外立面的竖向凹槽设置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时,凹槽的宽度不宜

13/104

小于2.5m,凹槽的深度不宜大于4.2m°

4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应保证室外机排风不对吹,其水平间距宜大于4m。

室外机的排风不宜吹向其它房间窗口或阳台,排风口与前方窗口或阳台的距离

宜大于20倍排风口直径,不宜直接吹到行人区和绿化植物上。

5.4.4设计安装整体式(窗式)房间空调器的建筑应预留其安放位置。

5.4.5空调凝结水应集中排放,宜考虑空调凝结水的合理利用。同时,应考虑

减少空调设备对相邻住户的热污染和噪声污染。

14/104

6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6.1规定性指标设计

6.1.1居住建筑的外窗面积不应过大,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南、北向不应大

于0.40;东、西向不应大于0.30。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规第

6.2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1立面朝向的规定:

北向:北偏西30°〜北偏东45°;

南向:南偏西30,〜南偏东45°;

西向:西偏北60c〜西偏南60°(包括西偏北60,和西偏南60°);

东向:东偏北45。〜东偏南45°(包括东偏北45。和东偏南45°)°

2凸凹立面墙体朝向的规定:按各凸凹面的实际朝向计算与处理。

3厨房、卫生间、楼梯间和电梯间的外墙和外窗应参与计算。

4外窗透光部位的规定:1)外墙上的外窗,窗面积是窗洞口面积,朝向

同外墙。2)外墙上的凸窗,当凸窗侧面为不透光构造时,窗面积取窗洞口面

积,朝向同外墙;当凸窗侧面也为透光窗时,外凸窗的透光侧面按实际面积和

实际朝向计算与处理;外凸窗的顶部透光面按天窗计算与处理,外凸窗的底部

透光面以实际面积按外立面窗朝向计算与处理。

6.1.2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4%。传热系数不应大于

3.0W/(m2-K),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规第8.2节的规定进

行权衡判断。

坡屋顶的规定:当坡屋顶的坡度(坡屋顶所在平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小于

等于750口寸,坡屋顶以实际面积按平屋顶计算与处理,同时坡屋顶上同坡度的

天窗也按水平天窗计算与欠理。当坡度超过75°时,坡屋顶按对应朝向的立面

外墙计算与处理,同时坡屋顶上的天窗也按立面外窗计算与处理。

6.1.3屋顶透明部分本身的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4。

6.1.4困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情性指标应符合表6.1.3的规定。其中

外墙和屋顶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的平均值Km。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

15/104

规定时,必须按本规第8.2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进行权衡判断时,屋顶、

东、西向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仍应符合表6.1.4的规定。

表6.1.4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1/(m2-K)]

"22.5,0.4<「W0.9;

屋顶

30.4

"23.0,2.0<儿<2.5;

功》2.8,1.5<ALW2.0;

外墙

D?2.5,0.7<但.5;

g.7

凸窗顶板(外凸〉600mm)《2.0

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W4.7

注:。<2.5的轻质屋顶和东、西外墙,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

计规》GB50176所规定的隔热要求。

1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注明选用的节能材料或产品的性能指标要求。当选

用的建筑材料热工性能不明确时,应以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模拟计算报

告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2计算外墙承重墙、柱、梁的热工参数时,承重墙、柱、梁的厚度应根

据不利原则取值等于与之连接的填充墙厚度。

3计算屋面的热工参数时,找坡层的厚度应根据最不利原则按最薄外厚

度取值。

4楼梯间和电梯间外墙有通向室外的常开开u时可不按外墙处埋。

5凸窗的底部非透明部分可不考虑传热系数的限制;凸出外墙外表面不超

过600口皿的外凸窗,其侧墙和顶部非透明部分可不考虑传热系数的限制。

6地下车库的顶板可不考虑传热系数的限制。

6.1.5居住空间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平均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表

6.1.4的规定。

表6.L5居住空间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平均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居住空而外窗平均姝合遮阳系数&

外墙

居住空间平均窗居住空间平均窗居住空间平均窗居住空间平均窗居住空间平均窗

(〃W0.8)墙面积比墙面积比墙面积比墙面积比墙面积比

0WO.250.25<aW0.3O.BCCMWO.350.35<^0.400.40CGW0.45

2.0,W2.5

0.50.40.30.2—

,"23.0

16/104

1.5W(W2.0

0.60.50.40.30.2

,"22.8

0.7<XW1.5

峪2.5;0.70.60.50.40.3

NO.7

1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注明选用的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与屋顶

透明部分的遮阳系数要求。当选用的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与屋顶透

明部分的遮阳系数不明确时,应以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模拟计算报告提

供的数据为依据。

2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综合遮阳系数SKC•SD,S。为外

窗本体的遮阳系数,5。为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无建筑外遮阳时S9=l,£

=SCo

3SC二—=之(0.8〜0.7)S,,£为窗玻璃的遮蔽系数,4为窗玻璃面积,

A

AA

月为窗洞口面积,计算时铝合金窗取一匕=0.8,塑钢窗取一工二0.7。

AA

4位于窗口或阳台门上方的上一楼层的阳台或外廊等也可作为遮阳板考

虑。

5凹槽的外窗,其建筑立面凹槽遮挡也可作为遮阳板考虑。

6外凸窗的顶部透明面应满足屋顶透明部分的遮阳系数要求,立面透光

面应满足相应的外窗综合遮阳系数要求,底部透明面在选型时可不考虑遮阳系

数的限制。

7太陌能光电(或集热)玻璃(或幕墙)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时,其太

阳能板部分可不受遮阳系数的限制。

8计算居住空间平均窗墙面积比时,与室外空间相通的廊、走道按墙欠

理,不参与居住空间平均窗墙面积比的计算。

9当儿、。对应的居住空间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平均综合遮阳

系数限值不在同一表格中时,按不利值取值。

6.1.6建筑的卧室、书房、起居室等房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当房间窗

地面积比小于1/5时,外窗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

0.4。

6.L7居住建筑外窗、阳台门和透明幕墙的气密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11至6层外窗和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

17/104

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与检测方法》GB/T7106-2008规定的4级;

7层与7层以上的外窗和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

210层以下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GB/T21086-2007规

定的2级;10层与以上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GB/T21D86-

2007规定的3级。

外窗、阳台门和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能,应在没计文件中注明。

6.2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6.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根据设计建筑生成参照建筑;

2计算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空调年耗电量;

3将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作为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限值;

4计算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如大于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应调

整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使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

量不超过限值;

5根据设计建筑居住空间的平均窗墙面积比,核查设计建筑居住空间的外

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平均综合遮阳系数区,使之满足本规第6.1.4条

的规定;

6核查设计建筑屋顶透明部分本身的遮阳系数$,使之满足本规第6,1.5

条的规定;

7核查设计建筑卧室、书房、起居室等主要房间的房间窗地面积比,外

窗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使之满足本规第6.1.6条的规定;

8当设计建筑符合本条文1〜7条的规定时,可判定其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

18/104

性能符合本规的规定。

6.2.2参照建筑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设计建筑

完全一致;

2参照建筑各朝向和屋顶的开窗面积应与设计建筑一样,当设计建筑某个

朝向的窗(包括屋顶的透明部分)面积超过本规第6.1.1和6.1.2条的规定

时,参照建筑该朝向(或屋顶)的窗面积应减小到符合本规第6.1.1和6.1.2

条的规定;

3参照建筑外图如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取值应为本规第6.1.3和6.1.4条

规定的限值。其中外墙和屋顶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取0.7,屋顶透明

部分综合遮阳系数取0.4;当设计建筑的外墙热惰性指标大于2.5时,外上啬传

热系数应取1.5W/(/・K),当设计建筑的外墙热情性指标小于2.5时,外墙传热

系数应取0.7,丫/(『小);当设计建筑的屋顶热惰性指标大于2.5时,屋顶的传热

系数应取0.9W/(n12・K),当设计建筑的屋项热惰性指标小于2.5时,屋顶的传热

系数应取0.4W/(m2-K)o

6.2.3空调年耗电量的计算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计算气象参数采用以当地气象数据为基础形成的典型气象年;

2空调居室室计算温度取26℃;

3换气次数取1.5次/小时;

4空调额定能效比取3.0;

5室不考虑照明得热和其它部得热;

6空调计算期取5月26日至10月7日;

19/104

7当建筑屋顶和外墙采用反射隔热外饰面(pW0.6)时,其计算用的太阳

辐射吸收系数应取本标准附录K修正之值,且不得重复计算其当量附加热阻。

6.2.4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应采用动态逐时模拟的方法计算。可采用通过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或市住房和建设局鉴定认可的计算软件作为计算工具。

7空调与机械通风节能设计

7.1空调节能设计

7.1.1居住建筑空调方式与其设备的选择,应根据的气候特征和建筑使用特

点,优先考虑能源利用效率,经技术经济分析和环境评价综合考虑后确定。

7.1.2居住建筑除特殊原因外,不宜采用集中供冷方式。

7.1.3采用集中供冷方式的居住建筑,应满足下列规定:

1应设置分室(户)温度控制与分户冷量计量设施。

2供冷设备选用机组的能效比(性能系数)应达到现行有关产品标准规定

的能效等级2级或2级以上。

7.1.4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应

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与能源效率等级》

GB21454中规定的第2级或2级以上。

7.1.5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的居住建筑,空调设备能效比应达到现行国家标

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与能源效率等级》GB1202L3和《转速可控型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与能源效率等级》GB21455中规定的能效等级2级

或2级以上。

7.1.6在空调时段关闭外门窗的情况下,应采用设置卫生通风口或安装机械通

20/104

风装置等具体措施保证居住空间卫生换气达到1.5次/小时。

7.1.7居住建筑空调可向空气、水体、排热。应通过能源利用效率、环境影

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分析确定空调排热载体。

1当具备地表水资源(如江河、海水等),或有适合的废水、污水等水源

条件时,空调冷源可向水体排热。

2当居住建筑的冷热负荷能实现全年热平衡时,空调系统可采用埋管式岩

土换热器向排热。

7.1.8当选择水源热泵作为居住区或户用空调(热泵)机组的冷热源时,水源

热泵系统应用的水资源必须确保不被破坏,并不被污染。

1当向江河或海水等水体排热时,应分析排热对水体温度的影响。

2当需抽取地下水作为空调冷源的冷却用水时,应报请有关管理部门批

准,抽取的地下水必乡页能有效回灌。

7.1.9采用集中空调或户式中央空调的居住建筑,宜采用具有热回收装置的热

泵机组,为居住建筑提供生活热水。

7.1.10应充分利用空调房间排风中的冷量。空调房间的排风宜经过厨房和卫生

间等非空调房间排出。

7.1.11有条件时,在居住建筑中宜采用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

空调技术。

7.2机械通风设计

7.2.1采用玻璃幕墙的公寓不符合本规第5.2.2条规定时,应设置辅助的机械

通风装置,所设置的机械通风装置

网址: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技术规范标准.pdf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1449220

相关内容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技术规范(文件)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DB22T5068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5026
辽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7版.pdf
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pdf
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