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函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第73号提案的答复函
谢伟良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3号《关于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预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9年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019年,市政府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列入民生实事工程,提出了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备率达100%,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率达100%,心理咨询标准室建设率达100%,心理高危学生筛查及心理高危学生结对帮扶率达100%,全年开展100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端系列讲座进学校,“5个100”的建设目标。总体来看,“5个100”顺利完成,2019年我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B、C证持证率有明显提升,B证持证率达3.44%,C证达78.05%,分别比2018年提高0.7%、7.3%。在去年全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考核中居第2位,该项考核主要为四个指标:C证持证率78.05%,排名第2;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完成率100%,排名第1;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的配备率25.96%,排名第7;自杀比例(十万分之)0.2254,排名第2低。
二、关于学校心理咨询室及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
1.学校心理咨询“标准化率”大幅提升。2019年各地各校共计投入980万元为学校添置相关软硬件设备,全市新建“省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机构标准化”98所:越城区10所,新昌县2所,诸暨市46所,上虞区18所,嵊州市22所(市直、柯桥在2018年“标准化率”已经达到100%),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至此,我市“标准化率”从2018年全省倒数第三跃居全省第一,力度之大可见一斑。学校心理咨询“示范点校”大力创建。在“标准化”基础上,继续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建设力度,切实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在各地的辐射引领作用。2019年全市新建“示范点”学校27所,目前全市累计“示范点”学校79所,占学校数的16.8%,计划2020年新建21个“示范点”学校,使“示范点率”达到20%,使全市示范点数量达到100个左右。
2.配齐配足心理教师。全市每所中小学校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均已配备到位,达到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备率达100%的建设目标。接下来将逐步提高专职比例。根据市心指中心统计,截至2019年12月,我市“专职心理教师数”为158人(其中107人为心理专业毕业),122所学校拥有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率达25.96%。在近期绍兴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各区、县(市)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配备;在学生数1000人及以上的小学、初中配备1名专职心理老师;在高中段学校实现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全覆盖。各地要继续做好“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C证”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地本校的“C证”率,到2020年底,各区、县(市)“C证”率达到83%;在中小学实现校级领导“C证”率100%,并至少有一位校级领导持有“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证”。
三、进行精准摸排,做好心理危机筛查工作
市教育局每年发文做好中小学心理危机学生的精准摸排与有效预防工作,根据心理健康民生工程和《实施意见》要求,每年4月、9月,各地各校对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学生进行全面的心理危机筛查,并建立心理档案。对检测中发现有高危心理问题的学生,实施一对一帮扶,确定心理专兼职教师进行心理辅导,对重大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心理危机评估小组经过评估认为已超出学校辅导范围的,做好转介、跟进和跟踪工作,并构建心理危机筛查干预的长效机制。
四、关于医教结合的心理健康干预体系建设
在《实施意见》中指出,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多部门协同机制。教育部门要协同卫健部门加强医教结合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设,做好对心理高危学生的专业干预、转介工作。目前设立在市第七医院的绍兴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已组建学校心理志愿服务团队约20位专业心理医生,并且已与绍兴一中、越州中学等签约,开展定制心理服务。2020年,市卫健系统将整合全市心理专业队伍,依托市第七医院资源,完善学校心理志愿者团队建设,为中小学学生、教师设计5-10个专题讲座,提供菜单式选择。针对学生心理干预建立中小学服务团队,配备高级心理医生1名,心理咨询师1名,服务内容为学生心理辅导讲座3-5个专题、教师心理专业知识培训每学年2期、协助学校心理筛查和心理评估,开展个案辅导与危机干预。
五、关于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实施意见》中明确,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素养。一是各地各校要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配备和建设。二是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要求各区、县(市)心指中心、师训部门要制订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和培训规划,通过多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教研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对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专项培训,增强班主任对问题学生的识别和帮扶。在中小学校长和其他学科教师参加的各级各类培训中应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三是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
附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详见附件),希望通过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有效促进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关爱!
联系人:绍兴市教育局基教处 孙国范
联系电话:0575-85200222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
意见
绍兴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0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实施健康促进行动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不同程度成为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家庭幸福和谐、学校安全稳定等主要因素。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受疫情与长时间居家学习等因素叠加影响,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形势严峻。各地各校要以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保障,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到位。
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卫疾控发〔2019〕63号)等要求,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针对不同心理健康水平的学生,开展分类指导、实行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对心理危机学生群体的辅导能力、干预能力和转介能力,让更多的学生具有积极乐观、自尊自信、坚韧顽强等良好的心理品质,得到全面发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素养
1.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配备和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必须大力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各区、县(市)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配备;在学生数1000人及以上的小学、初中配备1名专职心理老师;在高中段学校实现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全覆盖。各地要继续做好“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C证”(以下简称“C证”)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地本校的“C证”率,到2020年底,各区、县(市)“C证”率达到83%;在中小学实现校级领导“C证”率100%,并至少有一位校级领导持有“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证”。各地各校要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标配、专业发展等创造保障条件。科学核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按相关文件落实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评聘以及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等政策。
2.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各区、县(市)心指中心、师训部门要制订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和培训规划,通过多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教研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对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专项培训,增强班主任对问题学生的识别和帮扶。在中小学校长和其他学科教师参加的各级各类培训中应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内容。
3.重视对中小学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其履职能力和对学生的教育成效。各地各校要重视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精神和心理压力。每年要结合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落实对教师心理健康状况的排查和定期辅导,指导教师学会心理自我调适,增强自我疏解能力。建立教师心理问题预警和干预机制,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4.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市级心理健康教研员每年在各区、县(市)参与1次教研活动;每年组织“心理健康研学共同体”成员对各区、县(市)的农村学校进行1次送教活动;每年开展1次全市范围的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活动。各区、县(市)心理健康教研员每2周1次入校听课、教研和个案研讨;每学期组织1次有区域特色的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在3人及以上的,应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原则上每2周开展1次教研活动,少于3人的,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织的相关负责人指导做好教研工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或主要教师)对心理高危学生筛查的结果形成测评报告,反馈到校领导、职能处室和班主任;学校每学期组织1次心理健康典型个案研讨;定期对重点学生开展实地家访。
三、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抓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措施的有效实施
1.确保开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健康教育课是中小学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要纳入课表,保证每班每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少于2课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的内容应遵循各年龄段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具体安排,并重视对学生的生涯规划指导。心理健康教育课开设应以体验为主,形式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情境设计、问题辨析、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化倾向。各地各校要在家庭教育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集中一批知名专家、优势资源、网络平台,利用家长学校、家访等,宣传普及现代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常识,帮助家庭增进亲子有效沟通,为家长提供个性化指导。
2.提高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运行效率。在我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到2020年底,争取全市“示范点”心理辅导室学校数量达到100所左右。各地各校应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化和运行规则》,规范和加强心理辅导室的使用与管理,健全运行制度,建好心理档案,公开心理热线,逐步提高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运行实效。各校心理辅导室应配备专任教师负责管理,安排专兼职教师值班并接待辅导,保证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小学每天不少于1小时、中学每天不少于2小时。各区、县(市)要加大对各校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及使用情况的检查并纳入学校考核。
3.构建心理危机筛查干预的长效机制。要建立“一二三”学校高危学生筛查制度,“一”为一人一档,“二”为每年进行二次普查与筛查(4月一次,9月一次),“三”为三级干预或转介,即一级为班主任、二级为心理老师和学校、三级为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要定期发布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对危机事件高发学校、高危群体、高危时段进行提前预警,提高应对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性、系统性和科学性。要通过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借助校外“社会基层治理全科网格”机制,向网格员互通学生亲子关系、心理状况、家庭变故、社会矛盾、行为举止等异常信息,强化心理特殊学生的信息共享和综合研判,并依靠“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力量,做好日常性教育、引导和关爱工作。
4.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多部门协同机制。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危机筛查、辅导干预等工作;协同宣传部门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关心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意识;协同卫健部门加强医教结合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设,做好对心理高危学生的专业干预、转介工作;协同关工委探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公益团队,利用“五老”力量等参与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同妇联做好家长学校工作,引导家长科学处理亲子关系;协同共青团组织利用青少年活动平台,深化对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社会性服务等工作。
四、强化条件保障,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查考核
1.完善组织机制。各区、县(市)教体局要进一步明确心理健康教育责任科室及指导机构,落实专业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和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要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明确校长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学校相关中层处室为责任部门,明确全体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一岗双责职责。
2.坚持“五育并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体育、艺术、劳动等课程实施,引导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体育、艺术、劳动等课程对于缓解学生学习压力、释放负面情绪等不可替代的作用。
3.加强经费保障。将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各区、县(市)教体局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积极鼓励和探索各类社会公益组织、企业参与和帮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机制、措施。
4.强化督导考核。加大对心理高危学生、极端事件较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学校的监控力度,建立定期督查制度,落实通报、整改制度。加大市对县业绩考核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权重,并将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指标纳入现代化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学校年度业绩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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