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农业大学2017
各学院:
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困难补助经费是党和政府为了确保在内地高校学习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补助。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划拨2017—2018年资助经费的通知精神,结合《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暂行办法》(新教内学〔2014〕18号,一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生源地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含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不含留级生及新疆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委培或定向生)。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 “四个认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学校资助中心认定,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开支。
6、在校期间,从事宗教活动,穿戴宗教服饰不得参评。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补助金额900元/人,按不超过新疆籍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20%评定;
二等补助金额700元/人,按不超过新疆籍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30%评定;
三等补助金额500元/人,按不超过新疆籍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50%评定。
四、评选安排及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详细填写《2017—2018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
2、各学院成立由分党委负责人、资助工作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评定工作小组,认真了解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在校学习表现和消费情况,按资助标准确定资助人选。
3、学院将评定结果在本学院范围至少公示三天,填写《2017—2018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统计表》(附件2),报学生工作部。
4、学校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并发放补助款。
五、工作要求
1、评定工作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情况及经济困难程度,对不同状况的学生评定合理的补助等级。
2、应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合理使用资助款项。
六、人文与发展学院评审工作安排
1、6月22日周五中午12:30于民主楼240召开评审会,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准时参加。
2、填写《2017—2018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开会前提交电子版表格至邮箱liuxinran@cau.edu.cn,开会时携带纸质版表格。
附件1:2017--2018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2017-2018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资助统计表.doc
人文与发展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8年6月20日
网址:关于做好中国农业大学2017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6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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