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2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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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临时摊位区域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状况

(一)主要分布情况。全市由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牵头规划设置临时便民摊区共有320个,摊位4491个。以中心城区为例,主要分布在以下区域:一是闹市区。如,红花岗区公园路、延安路、大兴路,汇川区的苏州路、红梅路,播州区的商贸城广场、华城大都会、新蒲新区的美的城新蒲老街等,二是休闲区。如,红花岗区的1935纪念公园、湘江古道,播州区的南白公园、播雅湿地公园。三是规划区。如,红花岗区的北京路原客运站"一城一站"美食一条街,汇川区的南京路体育文化公园内。四是校园周边。如,新蒲新区的遵义职院、遵义师院、航天职院、遵义医科大学4个校园周边临时摊位规范点。五是农贸市场。如,播州区的娄山农贸市场、象山农贸市场。此外,全市各县城、各乡镇、部分中心村所在地等,普遍设置“潮汐”摊区,服务赶集活动。总体来看,临时便民摊区主要集中分布在人流量较大区域周边。

(二)主要经营群体。临时便民摊区的主要经营主体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农村进城务工和移民搬迁人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务工人员和异地搬迁人员进入城市,多数因文化水平、专业特长、年龄结构等原因难以就业的群体,不得不想方设法开展低投入、低风险的摆摊经营、维持家庭开支。二是无固定职业城镇居民和下岗工人。部分无固定职业的城镇居民也因学历低、无技能而限制了就业,还有部分因资金短缺、时间限制需要灵活就业的人群,摆摊经营成为首要选择。三是大学生和有创业打算的新型商人。为了增加市场实践,积累创业经验,降低创业风险,部分大学生和创业初始者选择“练摊”。

(三)主要商品及服务类型。临时便民摊区经营种类主要根据所处地段及人流类型来确定,多以烧烤小吃、果蔬售卖、儿童玩具、小商品等地摊类型分布最广,数量最多。如,小区附近的临时便民摊区,通常以水果、菜类为主;学校附近的地摊,通常以文具、小吃为主。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地摊日营业额大约在80-500元,利润大约在20%-40%。流动摊贩日均收入约120元左右,结合我市物价水平,基本能维持一家人在我市的正常生活。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规划布局滞后或不合理。临时便民摊区的划定普遍是为了解决“地摊”“游摊”无序发展导致城市市容秩序受到影响而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未纳入城市建设中进行统一规划,摊区周边排污、生活垃圾收集、公共停车场、公厕等配套设施不足,噪声、环境卫生、油烟、道路拥堵等问题都容易造成摊区周边“脏乱差”。

(二)规范管控难度较大。临时便民摊区普遍未开展收费、设点、准入准出等市场化管理,未予以审批和给予其他类型的相关服务,对影响市容市貌秩序、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等行为不能及时进行有效的处理,无法实现集中统一有效的管理,成了群众投诉的热点、社会反映的焦点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难点堵点。同时,因临时便民摊区无法满足所有摆摊需求,随着摊区人流量增大,摊区之外又会聚集大量占道经营的游摊小贩,增加管理难度。2024年1至5月,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共受理处置12345热线问题7928件,其中社会生活噪声、占道经营为主要问题类型。

(三)权益得不到保障。临时便民摊区中摊贩大多数未办理营业执照或进行备案登记,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大多也未办理健康证明,无法根据相关证件信息进行查处整改。同时,地摊经济包含饮食、商品、服务等各类产品,相较于正规店铺和门市,有着价格低廉优势,一方面既对固定门市经营者造成冲击,一方面又对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难以追溯源头。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认真研究王顺代表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建立临时便民摊区标准化管理流程,实现科学规范管理,促进城市“烟火气”,解决好民生问题,不断服务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规范设置区域。按照合理规划,循序开放的原则,结合学校、医院、小区以及重大活动场所实际,明确严禁区域、控制区域、开放区域,分不同区域划定经营界线,且选址点位、经营特色、经营时间应征求周边市民意见达成一致后方可设置,并向社会公布。并对已规划设置的便民服务摊区根据需求,合理配置相关城市基础设施,确保临时便民摊区利民不扰民。

(二)规定准入条件。会同市场、卫健、商务、街道办以及社区等部门明确制定统一的临时便民摊区准入许可标准,从业资格条件及商品入市手续,采取颁发资格证、许可证等方式,从源头推动摊贩安全经营、规范经营。并在日常监管中,建立各部门间协作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对摊区经营活动用电用气用水、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管指导,及时排查和处置安全隐患,对涉及民生和安全底线的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教育。以“城市管理进社区”为抓手,围绕城市管理领域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生活噪音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工作,精准开展普法宣传、城管体验日、义务监督员等活动,向群众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切实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增进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城市管理“721”工作法(70%的问题靠服务解决、20%的问题靠管理解决、10%的问题靠执法解决),多开展“体贴式”“有温度”的服务,将文明、柔性、理性的工作理念贯彻工作全过程,坚持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更加注重说服教育和引导规范,坚决防止和杜绝出现粗暴管理、野蛮执法的现象发生。

                2024年6月26日

(公开属性:公开)

(联系人:张茂;联系电话:2826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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