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笃行,构筑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格局 ——介休法院普法宣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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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解纷“快捷键”,
化解矛盾更省心
生活中难免遇到矛盾纠纷,但解决方式不止一种!与其对簿公堂、耗时耗力,不如尝试更高效、更温和的化解途径。先行调解,是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质效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介休法院始终秉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理念,积极推广“先行调解”机制,为您提供一条省时、省心、省力、省钱的纠纷化解新路径。让我们共同了解如何通过调解化干戈为玉帛,让矛盾解决更高效、更和谐!
1、什么是先行调解?
先行调解是指受理民事案件后、转入审理程序前,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将案件委托调解员、调解组织先期进行调解。
2、哪些案件适合先行调解?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适合先行调解。
3、先行调解都有哪些优势?
省时:调解期限明确(普通程序15日、简易程序7日,双方同意可延长30日),比开庭排期更快,纠纷化解“不拖延”。
省心:法官+调解组织+专业能力强的调解员当“和事佬”,避免庭审对抗冲突,修复关系更和谐,符合“以和为贵”传统。
省力:调解期间,调解员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调解,在线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当事人舟车劳顿。
省钱:调解期间暂不预交诉讼费,达成调解协议撤回起诉或即时履行,不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可“零费用”解纷,申请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的,不收取费用,申请出具调解书或准予撤回起诉裁定书的减半收取诉讼费。
4、调解不成怎么办?
先行调解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原则,调解不成功或一方不同意继续调解,案件立即转入审理程序,您只需按通知交纳诉讼费,诉讼权利不受任何影响。
先行调解是司法便民的重要实践,不仅提升司法效率,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更体现“以和为贵”的法治理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介休法院将继续把“如我在诉”理念落实到此项工作的每个环节,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先行调解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努力做到及时将矛盾纠纷处理在当下、化解在审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标题:《明法笃行,构筑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格局 ——介休法院普法宣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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