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遇到这些纠纷该咋办 法官以案释法教您“避坑”
遇到纠纷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生活知识# #生活指南# #房屋租赁#
近日,“提灯定损”“过度清洁”等多个词条登上热搜,因房屋租赁引发的矛盾纠纷随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现实生活中,当遇到优先承租权难以保障、退房时房东要求收取“折旧费”等问题,租房人该如何应对?当租户使用屋内设施不当造成损失,租房人又该如何挽损?近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银川市西夏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赵玉顺,听他以案释法,详解民法典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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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权”如何保障
案例:原租客房屋租赁期满续租起波折
2021年7月,因房屋租赁期满后优先承租权难以保障,西夏区某宾馆作为原告,将西夏区某单位诉至法院。
2021年3月31日,该单位与某宾馆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该单位于同年5月7日将涉案房屋通过网上挂牌方式公开竞价招租,该宾馆经营业主郭磊(化名)向该单位缴纳了282240元足额保证金。截至同年5月25日挂牌终止日,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竞标人仅有郭磊与案外人雪莉(化名)。5月26日公开竞价时,郭磊因故未能参与竞价,雪莉在无人竞价的情况下以282240元中标。事后郭磊提出,其未能竞价成功系因竞价时未能成功进入竞标系统,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行为已经表明了继续承租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因此,该宾馆要求行使涉案房屋优先承租权,继续承租该房屋。
西夏区法院审理后认定:某宾馆在提供与第三人相同承租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请求该单位与其优先订立新的承租合同,对于郭磊的诉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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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734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来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由此可见,案例中即使在先前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优先承租的相关条款,承租人某宾馆对该承租房屋也享有“优先承租权”。
但民法典遵循公平原则,在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同时,对其权利也有相应的约束。租赁期届满之后,在原出租人有意愿继续出租房屋的情况下,原承租人才能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租赁合同到期,出租人把房屋收回自己居住,原承租人就没有“优先承租权”。
相似的,如果出租人出卖该房屋,我国法律同样赋予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便出租人将房屋卖于他人,也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新的房东不能强制要求原租户搬离,而是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义务。
【避坑指南】 我国民法典中“优先承租权”“买卖不破租赁”等条款,主要是为了保护承租人利益,赋予了作为债权的租赁权一定的物权效力以对抗第三人。所以在租房时一定要及时和房东做好沟通,如果房东把房子出租给你后又出卖的,你可以对要求腾房的原房东和新房东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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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退租定损谁说了算
案例:房屋设施损毁严重租客被索赔
今年4月初,房主李峰(化名)以租客未能妥善保管、使用出租房内设施,且未做好清洁工作为由,将租户王磊(化名)诉至西夏区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各项损失4937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李峰表示,去年2月15日,他与王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王磊承租其所有的房屋一套,租金为一年5000元,租期一年。王磊在租房期间,未能妥善保管、使用屋内设施设备,导致屋内门、纱窗、煤气灶、卫生间暖灯、沙发等多处损坏严重,无法继续使用。合同期满后,王磊继续居住至今年2月26日,在未告知自己的情况下搬离房屋,未将钥匙、燃气卡、电卡归还,室内卫生也并未清理。他自己清理了室内卫生,花费150元清洗了油烟机,因王磊未关闭水龙头导致漏水,给楼下住户造成了损失,他还额外垫付了500元。
目前,法院已收到李峰的民事起诉状,该案将择日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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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该起租房纠纷只是众多房屋租赁纠纷中的一个普通案例,房屋租赁期间租赁物损坏等情况难免发生。那么在房屋租赁关系中,租赁物损坏究竟由谁负担维修义务呢?
租客对于租赁的房屋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处置权。关于租赁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损坏赔偿,首先要区别是合理损耗还是过度使用。房屋租赁期间,房屋设施因自然原因受损,房东理应承担相应维修责任。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则应由承租人自行维修。
房屋租赁期限期满,承租人应当尽量恢复房屋原状,且履行房屋清洁义务。与此同时,房屋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正常使用家具、家电等设施设备,必然会产生一定程度损耗,如属于自然损耗,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容忍义务,不应过于苛责,要求收取所谓“折旧费”,且提出超出生活常理之外“过度清洁”的要求。如承租人故意损坏屋内设施,出租人要求赔偿、修复的要求通常会得到法律支持。
如承租人因生活所需,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经过房屋所有权人同意。一般情况下,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现状,增加附属设施。若承租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且租赁期限届满后确实影响到房屋后续租赁使用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对装修设施进行拆除,并恢复原状。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承租人装修经过了出租人同意,装修后较大程度增加了原房屋的价值,房东也应当适当给予租客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避坑指南】 在交接房屋时,租客一定要对房屋内基本设施进行仔细查验,保留好家具、电器等设施物品的详细清单,避免后期因设施物品损坏引发矛盾纠纷。
租客即使有装修意愿,也一定要提前征求房东意见,在征求意见时应当注意固定证据(保留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避免事后对方反悔追责。
原标题:《租房时遇到这些纠纷该咋办 法官以案释法教您“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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