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教育局 连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全县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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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县直学校(园)、各股(室、站、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召开的全市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守护师生安康、维护校园稳定,根据《龙岩市教育局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市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20〕1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校卫生健康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卫生健康指导员制度
全县各校都要建立卫生健康指导员制度并形成常态化,在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下,和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卫生健康指导员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康指导员名单见附件),实行相关的业务指导和联络,落实卫生专业机构定向指导学校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对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检查指导,协助开展卫生应急演练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举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演练,落实辖区各校的卫生健康指导员制度,建立紧密的业务指导和联络,强化学校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实健康跟踪管理制度
各校要严格落实健康跟踪管理制度,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管理人员,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健康跟踪管理日报告制度和管理台账。尤其是在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准确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特别是掌握来自湖北及其它疫情高发地区或与该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师生员工情况及健康状况;要严格落实并掌握返校前14天师生员工的接触经历、旅居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建立有外省外县旅居史和与外省外县人员接触史的师生员工专项台账和定向跟踪管理制度,发现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的,居家健康管理未解除前不得返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人员不得返校。要加强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开学前每周安排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课,疏导学生情绪、引导学生正确面对疫情。
三、落实校园严格管控制度
近期,要按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属地管理和学校主体责任要求,各校负责跟踪落实辖区贯彻落实省级强化重点人群管理的“11个一律”、《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工作,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疫情未解除期间,坚决遏制所有校内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和托管机构收管学生;坚决落实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师生员工到医疗机构诊治制度,严防把新冠肺炎疫情带入校园。与此同时,还要把好入校关。本学期开学前后,各校要严格管控学校校门,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热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校园划区划片管理,学生公寓封闭管理。开学前,各校要组织学校负责晨午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工作要求。各校原则上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指定专人负责师生员工入校前的晨午检,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入;发现有发热等不适症状的师生员工,要及时劝返回家休息并跟踪就医情况。疫情未解除期间,师生员工在校园内都应佩戴口罩。
四、严格落实“两案八制”
每学期开学前后,各校都要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卫生健康工作“两案八制”。各校要对学校落实“两案八制”情况进行自查,县教育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近期,各校要重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强化阵地意识,落实校园清洁消毒和通风措施,管住重点人群,发现特殊人群,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在学校蔓延扩散。有外省外县学生和老师的学校要设置独立隔离区,作为返校学生和教师临时健康管理场所,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卫生健康机构定点联系的卫生健康指导员,要在学校开学前和开学后到联系学校检查指导学校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对学校晨检制度、追踪排查因病缺勤学生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防控工作进行规范指导,为学校开学上好第一堂新冠肺炎防控健康教育课提供教学资源。
五、压实防控主体责任
教育、卫健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试金石和磨刀石,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做好校园卫生健康工作。各校要落实校(园)长负责制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一线检查,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扛起防控工作责任,守住校园这片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附件1:中小学、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附件2: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附件3:连城县学校公共卫生联络员和卫生健康指导员联系表
连城县教育局 连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3日
附件1:
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一、中小学校开学前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中小学校开学后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0.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14.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5.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6.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7.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8.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9.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20.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23.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25.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附件2:
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一、托幼机构开园前
1.制定本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班级、各老师)、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家长沟通机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每日了解教职员工及儿童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知识和技能培训。
4.开园前对园区进行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5.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儿童,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入园。
6.做好防控工作的相关物资储备,准备充足的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
7.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情况时立即进行隔离使用。
二、托幼机构开园后
8.每日了解教职员工及儿童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9.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10.对园区进行日常消毒。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活动室等)每批学生进入之前都要进行一次消毒。
1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日“三餐两点”前对儿童就餐桌面常规消毒。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卫生洁具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1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5.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6.教职员工和儿童每天入园时测体温,严格落实儿童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晨检时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17.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儿童手卫生措施。儿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洗手:入园后、进食前、如厕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
18.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儿童不入园制度。
19.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病事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儿童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
20.不宜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21.通过各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儿童和家长开展新冠肺炎预防的宣传教育。教会儿童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儿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指导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2.教职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嘱其立即佩戴口罩去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
23.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使用(临时)隔离室,对该儿童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同时通知家长领返,带儿童去辖区内设有儿科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防护。
2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5.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儿童的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教职员工或儿童每日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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