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冬春救助)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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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冬春救助)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10:37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背景色:
田家庵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冬春救助)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28号)《淮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资环〔2024〕—800)《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淮安办〔2024〕100号)工作要求,我区对2024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下达我区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30万元。
(二)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分配资金时下达的绩效目标情况
冬春救助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已上报。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12月19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28号)分配我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3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下达的冬春救助资金共计30万元,分配至安成镇1.3340万元、舜耕镇10.5520万元、史院乡19.3140万元。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969户、2156人。2025年春节前已通过财政惠民直达系统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分配依据:根据安成镇、舜耕镇、史院乡上报的冬春救助需救助人口数量。
资金使用原则: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办理,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应急管理局审批后,采取“一卡通”方式发放,确保资金直达受灾困难群众。
资金发放方式:2025年春节前通过财政惠直达系统直接打卡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二)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执行率100%。
(三)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绩效表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基本完成。
(2)质量指标
基本完成。
(3)时效指标
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在2025年春节前通过财政惠直达系统直接打卡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4)成本指标
预期指标已全部达成。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效果显著。
(2)社会效益指标
救灾资金的及时发放,妥善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民众满意度较高,充分发挥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指标
效果显著。
(4)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效果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受灾困难群众满意度大于99 %,对需救助受灾困难群众不漏1户1人,全部得到有效救助,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确保灾区群众安定、社会稳定,没有出现投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加大基层救灾工作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各类救灾资金使用规范,上报材料齐全完整。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救灾资金的下达,有效解决了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困难问题,同时,我区救助工作及时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田家庵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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