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污水处理:工艺选择与环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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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医院污水是指医院(综合医院、专业病院及其他类型医院)向自然环境或城市管道排放的污水。其水质随不同的医院性质、规模和其所在地区而异。每张病床每天排放的污水量约为200~1000L。医院污水中所含的主要污染物为:病原体(寄生虫卵、病原菌、病毒等)、有机物、漂浮及悬浮物、放射性污染物等,未经处理的原污水中含菌总量达1×108个/mL以上。
二、医院污水系统
(一)医院污水特点及危害
医院污水常含有病原体、重金属、消毒剂、有机溶剂、酸、碱以及放射性等的污水。医院产生污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相洗印、动物房、同位素治疗诊断、手术室等排水;医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单身宿舍、家属宿舍排水。
医院污水来源及成分复杂,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和严重污染环境:
(1)医院污水受到粪便、传染性细菌和病毒等病原性微生物污染,具有传染性,可以诱发疾病或造成伤害。
(2)医院污水中含有酸、碱、悬浮固体、BOD、COD和动植物油等有毒、有害物质。
(3)牙科治疗、洗印和化验等过程产生污水含有重金属、消毒剂、有机溶剂等,部分具有致癌、致畸或致突变性,危害人体健康并对环境有长远影响。
(4)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放射性污水。放射性同位素在衰变过程中产生a、β和γ放射性,在人体内积累而危害人体健康。
(二)医院污水的收集
(1)医院病区与非病区污水宜分流,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和分离医院污水和污物,不得将医院产生污物随意弃置排入污水系统。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医院,在设计时应将可能受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与其他污水分开,现有医院应尽可能将受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与其他污水分别收集。
(2)传染病医院(含带传染病房综合医院)应设专用化粪池。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传染性污染物,如含粪便等排泄物,必须按我国卫生防疫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消毒。消毒后的粪便等排泄物应单独处置或排入专用化粪池,其上清液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不设化粪池的医院应将经过消毒的排泄物按医疗废物处理。
(3)医院的各种特殊排水,如含重金属废水、含油废水、洗印废水等应单独收集,分别采取不同的预处理措施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4)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
(三)医院污水排放量
1.医院污水排放量
(1)污水排放量根据实测数据确定。
(2)无实测数据时可参考下列数据计算。设备齐全的大型医院或500床以上医院:平均日污水量为400~600L/床·d;污水日变化系数K=2.0~2.2。一般设备的中型医院或100~499床医院:平均污水量为300~400L/床·d;污水日变化系数K=2.2~2.5。小型医院(100床以下):平均污水量为250~300L/床·d;污水日变化系数K=2.5。
2.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分类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以床位数分为100、15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及1000以上等。
三、医院污水系统工艺选择
1.处理工艺选择
(1)工艺选择原则。根据医院的规模、性质和处理污水排放去向,进行工艺选择。医院分为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医院污水处理后排放去向分为排入自然水体(达标排放)和通过市政下水道排入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排放)两类。
工艺选择原则为:
①传染病医院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②处理出水排入自然水体的县及县以上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
③处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设有二级污水处理站)的综合医院推荐采用二级处理,对采用一级处理工艺的必须加强处理效果。
④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小型综合医院,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简易生化处理作为过渡处理措施,之后逐步实现二级处理或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
(2)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工艺。对于处理出水最终进入二级处理污水处理站的综合医院,应加强其处理效果,提高SS的去除率,减少消毒剂用量。加强一级处理效果宜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进行改造以加强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技术。
①工艺流程。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进行加强处理效果的改造,改造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处理设施,对现有医院中应用较多的化粪池、接触池在结构或运行方式上进行改造,必要时增设部分设施,尽可能地提高处理效果,以达到医院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一级强化处理,对于综合医院(不带传染病房)污水处理可采用“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的工艺。通过混凝沉淀(过滤)去除携带病毒、病菌的颗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剂的用量,从而避免消毒剂用量过大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医院污水经化粪池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前部设置自动格栅,池内设提升水泵。污水经提升后进入混凝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沉淀池出水进入接触池进行消毒,接触池出水达标排放。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接触池的污泥及栅渣等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运。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流程
②工艺特点。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强化处理可以提高处理效果,可将携带病毒、病菌的颗粒物去除,提高后续深化消毒的效果并降低消毒剂的用量。其中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可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投资费用。
③适用范围。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强化处理适用于处理出水最终进入二级处理污水处理站的综合医院。
(3)二级处理工艺。
①工艺流程说明。二级处理工艺流程为“调节池→生物氧化→沉淀池→接触消毒”。医院污水通过化粪池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前部设置自动格栅,池内设提升水泵,污水经提升后进入好氧池进行生物处理,好氧池出水进入接触池消毒,出水达标排放。调节池、生化处理池、接触池的污泥及栅渣等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运焚烧。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传染病医院的污水和粪便宜分别收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预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后进入调节池,患者的粪便应先独立消毒后,通过下水道进入化粪池或单独处理(如虚线所示)。各构筑物须在密闭的环境中运行,通过统一的通风系统进行换气,废气通过消毒后排放,消毒可采用紫外线消毒系统。
二级处理工艺流程
②工艺特点。好氧生化处理单元去除CODcr、BOD等有机污染物,好氧生化处理可选择接触氧化、活性污泥和高效好氧处理工艺,如膜生物反应器、曝气生物滤池等工艺。采用具有过滤功能的高效好氧处理工艺,可以降低悬浮物浓度,有利于后续消毒。
③适用范围。适用于传染病医院(包括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院)和排入自然水体的综合医院污水处理。
(4)简易生化处理工艺。
①工艺流程。简易生化处理工艺的流程为“沼气净化池→消毒”。沼气净化池分为固液分离区、厌氧滤池和沉淀过滤区。“三区”的主要功能分别为去除悬浮固体,吸附胶体和溶解性物质,进一步去除和降解有机污染物,最后通过沉淀和过滤单元去除剩余悬浮物和降解有机污染物,保证出水质量。所产生沼气根据气量大小作不同的处理,当1m³污泥制取沼气达15m³以上时,收集利用;当1m³污泥制取沼气不足15m³时,收集燃烧处理。
②工艺特点。沼气净化池利用厌氧消化原理进行固体有机物降解。沼气净化池的处理效率优于腐化池和沼气池,造价低、动力消耗低,管理简单。
③适用范围。作为对于边远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医院污水处理的过渡措施,逐步实现二级处理或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
常用工艺比较表
2.消毒工艺选择
医院污水消毒是医院污水处理的重要工艺过程,其目的是杀灭污水中的各种致病菌。医院污水消毒常用的消毒工艺有氯消毒(如氯气、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氧化剂消毒(如臭氧、过氧乙酸)、辐射消毒(如紫外线、γ射线)。对常用的氯消毒、臭氧消毒、二氧化氯消毒、次氯酸钠消毒和紫外线消毒法的优缺点进行了归纳和比较。
常用消毒方法比较
3.医院污泥处理
(1)污泥的分类和泥量。污泥根据工艺分为化粪池污泥、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化学(混凝)沉淀污泥、消化污泥等。
(2)医院污泥处理工艺流程。污泥处理工艺以污泥消毒和污泥脱水为主,或采用高温堆肥法。
(3)污泥消毒。污泥首先在消毒池或储泥池中进行消毒,消毒池或储泥池池容不小于处理系统24h产泥量,但不宜小于1m³。储泥池内须采取搅拌措施,以利于污泥加药消毒。
(4)污泥脱水。污泥脱水的目的是降低污泥含水率,脱水过程必须考虑密封和气体处理。
(5)污泥的最终处置。污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分类,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必须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进行集中(焚烧)处置。
4.废气处理工艺路线选择
(1)工艺流程。为防病毒通过媒介传播到大气中而造成病毒的二次传播污染,将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组织气体进入管道定向流动到能阻截、过滤吸附、辐照或杀死病毒、细菌的设备中,经过有效处理后再排入大气。废气处理可采用臭氧、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紫外线、高压电场、等离子、过滤吸附和光催化消毒处理对空气传播类病毒进行有效的灭活。
(2)建设设计要点。
按局部通风设计原则,针对有害气体散发状况,优先考虑密闭罩。
①对于格栅口和污泥的清除处,由于操作需要,可以采取敞口罩。
②通风机选用离心式,排气高度15m。
③通风机流量和压头需要根据不同处理方法的要求选取,对于使用氧化型消毒剂的情况,通风机和管材应考虑防腐。
5.放射性废水处理技术
(1)放射性废水来源。
放射性废水主要来自诊断、治疗过程中患者服用或注射放射性同位素后所产生的排泄物,分装同位素的容器、杯皿和实验室的清洗水,标记化合物等排放的放射性废水。当医院总排出口污水中的放射性物质含量高于现行国家标准《辐射防护规定》规定的浓度限值时,应进行处理。
(2)放射性废水的水质水量和排放标准。
①放射性废水浓度范围为3.7×102Bq/L~3.7×105Bq/L。
②废水量为100~200L/床·d。
③医院放射性废水排放执行新制定的《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在放射性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监测其总α<1Bq/L,总β<10Bq/L。
④当医院的放射性污水排入江河时,应符合下列要求:经处理后的污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取水点上游1000m和下游100m范围的水体内,且取水区的放射性物质含量必须低于露天水源中的浓度限值;排放口应避开经济鱼类产卵和水生生物养殖场;在设计和控制排放量时,应取10倍的安全系数。
(3)放射性废水系统及衰变池设计。放射性废水应设置单独的收集系统,含放射性的生活污水和试验冲洗废水应分开收集,收集放射性废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的特种管道,一般为不锈钢管道或塑料管。
①放射性试验冲洗废水可直接排入衰变池,粪便生活污水应经过化粪池或污水处理池净化后再排入衰变池。
②衰变池根据床位和水量设计或选用。
③衰变池按使用的同位素种类和强度设计,衰变池可采用间歇式或连续式。
④间歇式衰变池采用多格式间歇排放;连续式衰变池,池内设导流墙,推流式排放。衰变池的容积按最长半衰期同位素的10个半衰期计算,或按同位素的衰变公式计算。
⑤衰变池应防渗防腐。
(4)当污水中含有几种不同放射性物质时,污水在衰变池中的停留时间应取最大值。医院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及其年摄入量限制按表确定。
医院反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及其年摄入量限值
(5)监测和管理。
间歇衰变池在排放前监测;连续式衰变池每月监测一次。收集处理放射性污水的化粪池或处理池每半年清掏1次,清掏前应监测其放射性达标方可处置。
文章来源:《中国医院建设指南 》第四版
文章排版:医院后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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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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