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9

发布时间:2024-11-10 09:38

2019年,全省先后发生洪涝、风雹、台风、干旱等各类自然灾害11起,涉及15个市92个县(市、区),特别是超强台风“利奇马”和40年一遇的伏秋冬连旱等自然灾害,造成了严重的灾害损失,受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据统计,累计受灾人口790.2万人次,因灾死亡失踪15人,紧急转移安置4.6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964.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4.4亿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明确要求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安排部署,省应急管理厅全面组织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至2020年5月底,全省共投入冬春救助资金4.3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1510万元,省级资金800万元。各地采取通过现金和实物等方式开展救助,重点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累计发放救助资金4.2亿元,发放救灾粮、油124.2万斤,发放棉衣、棉被3.4万件(床),累计救助群众189.17万人,占全年受灾人员总数的23.94%。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部署落地有根。省应急管理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冬春救助工作进行部署。2019年12月10日,组织全省各级参加全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又立即召开全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冬春救助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再强调。各市均及时下发或转发冬春救助工作通知,召开专项会议二十余次,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各级职责,加大协调督导,强化协同联动。各地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日报、周报制度,定期会商调度,确保救助资金能够按照相应的标准足额、及时发放,随时掌握资金发放情况。

(二)注重调查评估,确保救助需求摸排有数。冬春救助工作启动后,应急管理部门与农业农村、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会商,共同研判冬春期间灾害形势,研究确定冬春救助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同时派出工作组与镇村干部一道深入受灾群众家中,逐村逐户核查受灾情况,全面掌握受灾群众在吃饭、穿衣、住房、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不漏一村一户一人,并将核实、汇总后的需救助数据及时录入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为提升摸底统计质量,打好“前战”,省应急管理厅在摸底工作启动之际组织冬春救助专题培训,各地结合自然灾害灾情信息员培训契机,对县乡两级参训人员开展冬春救助业务培训,对冬春救助业务流程及具体任务进行详细解读,共计培训1130余人次。

(三)注重综合施策,确保救助内容安排有方。 第一,着力实行精准施策,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充分考虑受灾群众人数、群众生活水平、贫困程度等因素,加大对重灾地区、山区库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精准施策,杜绝“大锅饭、一刀切”。第二,统筹各类有效资源,搭建综合救助平台。一是统筹政府资源,搭建对口帮扶平台。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模式,以党建为引领,对重点需救助对象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形成党建引领、党群共治的帮扶体系;二是统筹地方资源,搭建互助互济平台。通过组织化生产经营管理,让受灾群众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务工,提升收入;三是统筹社会资源,搭建慈善捐赠平台。主动加强与慈善协会、基金组织、公益团体的联系,努力拓宽救助渠道,积极争取救助资金,争取巩固救助实效。

(四)注重规范程序,确保运转流程开展有度。资金到位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分配方案,会商财政部门确定后提请政府负责同志批准,以财政、应急两部门联合发文分配资金。各乡镇召开党委会等会议对冬春救助资金进行研究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到村(居)委会。镇、村两级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坚持群众申请、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流程,建立健全各类冬春救助工作档案台账,在公示栏上主动公开台账信息,接受各界监督。有采购救灾物资的,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采购管理规定,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安全。

(五)注重责任落实,确保救助资金投入有效。各地认真落实地方政府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和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原则,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向党委政府汇报,保障本级救灾资金支出,统筹各类救助资金用于冬春救助。据统计,全省市县共配套冬春救助资金合计853.12万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标准,积极协同财政等部门,完善救灾资金拨付发放运行机制,实行现金救助为主,并通过“一卡(折)通”实行社会化发放。为提升需救助群众生活困难保障力度,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农房保险实施地区还统筹农房保险理赔和危房改造资金政策予以重点救助,并加强与民政、扶贫等部门工作衔接,对冬春救助结束后仍需救助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等政府兜底保障体系。

(六)注重督查考核,确保救助成效落地有力。1月13日-15日,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抽调人员成立6个工作组,在全省各市开展冬春救助工作走访调研活动,了解工作进展,指导规范程序,实施精准救助,督促及时发放资金,确保灾区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各地均成立冬春救助工作督查组,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对各县区冬春救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和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每周通报制度,并将各地落实情况作为各县(市、区)政府2019年度防灾减灾救灾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基层工作体制没有理顺。机构改革后,部分乡镇救灾职能划转不及时,工作机制尚不成熟,责任分工有待明确,存在部门间相互推诿现象。二是少数救灾队伍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乡镇救灾职能调整后,新经办人员不熟悉有关业务,导致开展救助工作过程中出现材料不齐全、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三是有些地方救助资金发放进度滞后。救助资金需经历逐级需求摸排、材料上报、会议审核、资金拨付、物资采购等过程后才能发放,且很多涉农补贴均要求在春节前夕发放,导致出现“发放挤兑”,影响资金下拨进度。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机构,压实工作责任,增加人员力量配置、资源配置、科技手段配置,夯实日常工作基础。

(二)进一步建立回看制度,加强跟踪问效。结合当前重点工作推进适时进行“回头看”,组织开展冬春救助款物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梳理、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跟踪了解,做好政策衔接。及时对受灾群众的家庭生活进行跟踪了解,适时掌握家庭情况,对实施冬春救助政策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受灾群众,协调民政部门将其纳入社会救助范畴。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大对冬春救助政策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进一步组织分级培训,改善业务水平。落实分级培训原则,组织好2020年度救灾培训,健全分级培训机制,有效提升救灾工作人员特别是镇村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全省救灾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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