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近几年,出于各种原因,各地相关部门对于电动车的管理太过严格,尤其是动辄罚款、扣车的处罚,导致百姓的出行不便。但好在对于电动车的管理,一直都是在优化调整中,也可以见到一些管理新举措。
天 津:为违规低速电动车设置过渡期
天津发布了《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明确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设置3年过渡期,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7年4月30日。在过渡期内遵守规定,可以继续上路,不会因为无机动车号牌,罚款又扣车。
虽然只是过渡期内上路,且仅限用作个人代步使用的车辆,但相比直接禁止上路,这样的管理新举措,还是广大车主很期待的。
甘肃成县:加强非国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
甘肃陇南成县发布《关于加强非国标电动三轮摩托车及四轮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公告》,明确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不限行,允许上路行驶。
在公告中,明确只要是4月9日之前购买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都可以进行备案登记,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做到“一车、一保单、一档案”,车辆可以上路行驶。
同时明确了车辆的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过渡期结束以后车辆不得上路,而且也不能在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的话,被查处一律强制报废。
山东滨州:上牌车辆可以全路段上路行驶
在很多城市,虽然三轮、四轮电动车上了牌照,但是也划出了限行区域,不允许进入城市的中心区,给车主的出行带来了诸多的不便。
不过山东滨州实施了更为人性化的管理,从4月1日起,车辆只要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并且悬挂号牌,可以全时段、全路段上道路行驶,不对车辆禁止与限行,车主只要遵守交通规则就可以放心的使用。
除此之外,有些地区鉴于三轮、四轮电动车城乡使用场景和所处环境的诸多不同之处,采取了更加人性化的新举措,如山西运城采取的“一车四档”,对各村三轮车及所有人进行信息登记、备案,在车身喷涂“严禁载人”警示标识,在车尾喷涂“乡(镇)+编号”的车辆识别号码,并与驾驶员签订《承诺书》,就可以上路行驶,不禁不罚。
更具有代表性的还有山东的一些地区如泰安、潍坊等地所采取的“一车一号、三见面一建档”政策,放宽上路要求,备案登记就能上路。
还有很多地区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化的管理措施,通过设置过渡期,或者“一车、一保单、一档案”管理,即使非标的车辆,也可以继续上路行驶,这对于广大车主来说是好消息,不仅有利于出行,而且还避免了原来的非标车要淘汰的命运,对车辆不禁止、不限行,方便老年人的出行。
结 语
关于三轮、四轮电动车在使用端的管理上,从今年以来不断爆出不少地方的“一刀切”粗放式管理的消息,让广大消费者以及从业者不禁担心起这个行业的未来,但综合最近一段时间的消息来看,情况并不像大家所担心的那样严峻,反倒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优化调整,陆续采取创新性的个性化管理。
无论从广大车主的角度还是整个社会普通百姓的生活幸福感出发,他们最值得期待的是每一项管理举措,都是让电动车管理不仅只确保安全,更确保车主用车的便利性。
值得欣喜的是,越来越多的地方管理部门正在摒弃“懒政”思维,真正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出发施政。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电动车以及低速三轮车、四轮车更具人性化的管理新举措会越来越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