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区第九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地检查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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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鸠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暂行)》《鸠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10月区分类办组织工作人员对区境内党政机关、公共场所及官陡街道示范片区内28个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现将实地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宣传发动情况。本次检查的党政机关、学校及28个居民小区,大部分已开展多次培训及各类宣传活动,能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暗访中发现示范片区内的主次干道、沿街商铺以及公园等周边区域垃圾分类氛围不足,部分小区、公共场所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内容简单。暗访中对燕莎超市、维也纳酒店等单位工作人员询问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常识均能够正确回答。但各成员单位的媒体宣传信息不足,尤其是官陡街道,宣传活动开展较多,但宣传信息报道不足,需加强信息报送力度。
2.设施配置情况。接受检查的党政机关、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绝大部分均能够按照文件要求设置集中垃圾分类投放点及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同时在主要出入口、走廊、茶水间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区域设置了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并对应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等宣传材料,但检查中仍然发现翰文学校楼梯间未成组配备垃圾分类容器,仅设置了一个其他垃圾投放容器。部分小区如钱桥小区、仁和天地、东紫园小区的“撤桶并点 ”工作开展不彻底,分类容器标识不正确以及垃圾桶不密闭,桶身脏污等问题。
3.分类投放情况。本次检查的党政机关、公共场所,在经过多轮的宣传培训工作后,大部分人员已充分了解垃圾分类常识,已形成主动分类投放垃圾意识。其中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及学校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效果较好,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效果一般,部分居民依旧不愿在家中进行源头分类,造成投放点混投混放现象明显,需依靠督导员、物业保洁人员现场分拣,提高各类垃圾分出量。宾馆、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内垃圾几乎无人分类、无人劝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重视不够。各单位普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主管部门对行业主管领域内垃圾分类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属地街道对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统筹意识不强,社区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较大的畏难情绪,物业服务企业对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滞后。
2.公共机构、场所设施缺失。检查中发现各类公共场所,如伟星城菜场、燕莎超市、居然之家等场所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不浓、容器配置不足,且存在容器标识不清晰、错误及投放效果差的情况,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掌握不足。
3.小区分类设施设备缺失。在检查中发现雎鸠悦园、仁和天地、东紫园小区均存在撤桶并点制度落实不彻底,督导员配备不到位情况,新悦都小区集中投放点分类标识错误;仁和天地、雎鸠悦园小区存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暂存点未分区管理。同时,还发现钱桥小区、柏庄观邸小区的大件家具、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分区管理不到位,存在生活垃圾夹杂混放情况。
4.分类投放效果一般。此次检查中发现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难以持之以恒,官陡街道示范片区内各居民小区普遍存在督导员配备不足,垃圾混投、未按分类投放要求投放等现象频发,居民小区分类投放效果普遍较差。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细化责任分工。载体单位、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单位内部、下属派出机构及管理服务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检查、指导工作力度不够,要按照“管行业,必管垃圾分类”的要求,加强对各自管理领域内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指导力度。建议载体单位制定工作计划,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垃圾分类统筹推进工作。商务局、文旅体局等单位,按月做好各类商业综合体、酒店、农贸市场、文化旅游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及检查工作。
2.持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党政机关、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及投放知识,做好表率,正确分类投放;要积极参与到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好宣传工作。各属地要营造浓烈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充分利用LED屏、户外广告、宣传栏等做好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居民小区入户宣传,做好“三件套”宣传品的发放,提高入户宣传质量。
3.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及管理规范(试行)》(皖管办〔2020〕29号)、《芜湖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芜机发〔2019〕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内部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和标识规范张贴工作。同时各街道、区住建局(物业办)要根据《芜湖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芜分类〔2021〕2号)文件要求,配置标准规范投放容器配置。做到容器成组设置、标识规范清晰、更新维护及时,便于垃圾分类投放;进一步加大对垃圾清运车辆的检查,针对小型清运车辆标识不清晰、标识错误等情况,要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垃圾分类设施管理,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对分类投放点数量不足的要选择合适位置进行增设。加快对原有的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硬件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配置厨余垃圾破袋器、语音提示、去味喷雾等便民设施。
4.明确专人做好内部自查自改。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及指导,做好本行业领域的垃圾分类工作。各载体单位要引导社区党员、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充实到督导员队伍中来,做好分类投放督导工作,确保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取得实效。党政机关、公共场所要确定专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同时对单位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设施配置、正确投放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载体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检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工作。
鸠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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