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 关于在小区内附设儿童娱乐设施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07-23 02:50

在绿化区域设置儿童游乐设施 #生活技巧# #园艺绿化建议# #户外绿化#

提案内容   据2011苏州统计年鉴记载,苏州2008年出生人口47772人,2009年出生人口49663人,2010年出生人口58402人,三年累计出生人口155837人,而12岁以下儿童达55万人左右。
  目前苏州公立幼儿园入园的年龄底线为3周岁,以每年9月1日为分水岭,也就是说,苏州入园前婴幼儿约18万左右。在苏州,绝大部分家庭孩子出生以后都有专人照顾,往往是奶奶、外婆,也有部分孩子由妈妈或保姆照顾。简单以一个孩子由一个专人照顾来计算,入园前孩子和照顾人的数量基本要在36万人左右。
  由于婴幼儿机体机能处在生长发育阶段,睡眠时间长,用餐次数多,抵抗力差,容易感染疾病,所以照顾婴幼儿往往居家时间长,活动范围小。但婴幼儿又有强烈的学习探索欲望,更加上出于健康成长考虑,照顾人需要经常带着婴幼儿参加户外活动和群体性活动。但是目前小区比较普及健身设施,使用人群以老年人居多,针对婴幼儿的娱乐设施则只有在少部分高档小区才稍见踪影,照顾人与婴幼儿的户外活动往往是在小区里随便溜溜。
  苏州目前有苏州乐园、糖果乐园、海洋馆、摩天轮等大型游乐场所,地点分散,人均收费基本都达百元。而在一些商业区,如黄埭供销合作社、天虹百货、万达广场等,往往有室内儿童游乐场所,根据区域位置不同,每次收费从15元至50元不等。也有一些大型公园,如桐泾公园、大公园、东园等,拥有室外儿童游乐场所,按项目收费,每项收费从5元至15元不等。这些场所,基本适宜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周末游玩。众所周知,照顾婴幼儿不分昼夜,没有节假日,是份苦差事。特别是当户外活动范围小,没有明显的活动项目时,往往照顾人辛苦,孩子也缺少乐趣。 答复内容 朱伟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区内附设儿童娱乐设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少年儿童游乐设施属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娱乐的延伸,是培养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不可缺少的校外活动场所。目前,在相城区市民活动中心(采莲路和庆元路交叉口)内已开设的项目有:相城区图书馆、游泳馆、展览厅、相城十绝馆、相城区团校、苏州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心灵驿站、相城区“红领巾”图书漂流总站等,已开设的培训项目有:琴棋书画、舞蹈、武术、游泳培训等。市民活动中心内各类场馆的开放和培训班的开设可基本满足我区群众对子女课外教育、游乐的需求,该中心也是我区综合性少年儿童游乐设施基地之一。小区内附设儿童娱乐设施应在民政、规划、建设等局的主导下,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等单位具体实施,当地社区负责日常管理,文化体育局积极参与相关业务指导。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加大市民活动中心的开放与宣传力度。同时在元和街道、太平街道、渭塘镇等已建成的文体中心内定期都有各类比赛、培训、夏令营以及展览、演出等各种主题活动。相信区市民活动中心和各镇(街道)文体中心的全面开放将极大的丰富我区青少年课余文化生活并有展示交流才华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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