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基础知识》每日一练(11月24日)
《每日健康指南》:提供基础的日常保健知识 #生活技巧# #健康生活方式# #健康生活方式书籍# #日常保健技巧#
点击蓝字关注思政微信公众号,坚持每日一练,刷遍历年真题,掌握所有知识点,一举成“公”
01
【单选】甲与妻子乙离婚多年,二人年幼的儿子丙的抚养权归乙,但丙跟着乙母生活,甲与甲父共同在外务工,甲的祖父独自在老家居住。期间,甲因工伤死亡,留下一笔钱款,对于该笔钱款,有权继承的是( )。
A.甲祖父
B.乙
C.丙
D.乙母
答案
【思政答案】C
【思政解析】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甲已于其妻子离婚,故本题选择丙,甲的儿子。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即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一是确立了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消除了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即是被收养的子女不再承担赡养其亲身父母的义务,同时也丧失了继承其亲身父母遗产的权利。但也有两种例外:一是如果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个人财产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被他人收养的亲身子女,那么被他人收养的亲身子女就有权取得受赠的遗产。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02
【单选】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的形式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B.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形式
C.合同的形式必须为书面的
D.电子邮件合同是口头形式合同
答案
【思政答案】A
【思政解析】我国《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BCD选项错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所以以此形式订立的合同即为书面形式合同。
03
【单选】甲决定创立公司,遂与朋友乙各出资50万成立普通合伙企业丙,由甲负责打理。因经营不善,企业对外亏欠200万元。对于200万元的债务,甲.乙之间的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以自己的所有资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以自己的所有资产承担无限责任,乙以其认缴份额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乙以自己的所有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甲以其认缴份额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甲乙以其认缴的份额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
【思政答案】A
【思政解析】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责任的限定,是合伙人必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合伙人的责任范围不是以其出资额或其在合伙企业财产中的份额为限,而是以其全部的个人财产为限。
04
【单选】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燃料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出现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势变更,但甲方并没有将该情势变更事实通知乙方,导致乙方无法将货物按时发送给甲方。上述案例中,甲方违反了( )。
A.诚实信用原则
B.公平原则
C.公序良俗原则
D.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答案
【思政答案】A
【思政解析】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讲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05
【单选】金某与妻子叶某于2013年6月4日在明华小区租了一套房子居住,与房东书面约定租期为2013年6月5日至2015年5月10日,并按时交付租金。2014年11月3日,金某遭遇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则在租赁期间( )。
A.叶某可以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B.叶某若继续租赁房屋,须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C.原租赁合同终止,不得继续租赁该房屋
D.叶某必须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答案
【思政答案】A
【思政解析】《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06
【单选】我国专利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可授予专利权的是( )。
A.仪器设备
B.科学发现
C.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D.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答案
【思政答案】A
【思政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07
【单选】汪某去世时,只有一处房产和2万元作为遗产,由其父母.妻子.女儿继承,当时其妻子已怀孕13周,故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婴儿在出生后不久就死亡,则该婴儿所继承的份额应由( )继承。
A.汪某父母
B.汪某妻子
C.汪某女儿
D.汪某妻子和汪某女儿
答案
【思政答案】B
【思政解析】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出生是活体,视为是胎儿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08
【单选】根据我国《婚姻法》,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法定期间是( )。
A.结婚满一年之前
B.新生子女满三周岁之前
C.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D.女方丧失生育能力或决定不再生育后
答案
【思政答案】C
【思政解析】《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09
【单选】根据物的分类,下列物与物的关系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
A.冰箱与雪柜
B.矿泉水与蒸馏水
C.衣柜与门框
D.汽车与备用轮胎
答案
【思政答案】D
【思政解析】主物和从物必须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但是又有从属关系。比如汽车和备胎就是两个单独个体,分开也可以存在,但是备胎是为了车子服务的。
10
【单选】甲与乙于2011年1月27日,在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很好,2012年1月10日生育男孩丙,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甲于2017年7月3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乙不同意离婚,则下列选项中的( )不属于二人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A.婚姻基础较好,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家庭矛盾多因乙的父母过度干涉引发
B.因儿子丙患有先天小儿麻痹症,乙长期以治病为由虐待儿子丙
C.乙长期赌博,屡教不改,对维护家庭和谐从未付出努力
D.甲乙因感情不和自2012年10月起分居至今
答案
【思政答案】A
【思政解析】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A选项婚姻基础较好,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家庭矛盾多因乙的父母过度干涉引发,不属于判决离婚的情形。
11
【单选】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对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则刘某的行为属于( )。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无权代理
D.善意取得
答案
【思政答案】B
【思政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题干中的情形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
12
【单选】张某因车祸死亡,未立遗嘱,他的母亲和妻子尚在,还育有一儿一女,其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可以是( )。
A.张某的上司
B.张某的妻子
C.张某的邻居
D.张某的远方表哥
答案
【思政答案】B
【思政解析】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以,此题应选张某的妻子。
网址:《综合基础知识》每日一练(11月24日)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1246203
相关内容
2024年甘肃教师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4.11.13)理财规划基础知识练习
2024年碳排放管理员《碳排放监测员》每日一练试题11月23日
个人理财的基础知识.ppt
法律知识一日一练电子版
个人理财基础知识(理财知识入门基础知识)
健身基础理论知识(一)
理财规划基础知识
理财投资知识入门基础知识
11月10日 知识体系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