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评论》
经典文学复刻《红楼梦》 #生活乐趣# #阅读推荐#
2020-06-02 13:07:47有个说法是鲁迅是现代中国最痛苦的灵魂,但如果将时间往前拉一拉,会发现王国维也是一个痛苦的灵魂。看过王国维所写的《红楼梦评论》,看到他将生活生命的本质总结为苦痛,便体会到了他读《红楼梦》时为何会从悲观主义哲学的角度来思考。
生活的本质是痛苦。 叔本华的悲剧哲学将悲剧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由异乎寻常的恶人造就的悲剧,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剧中人不同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造成的悲剧。在叔本华看来第三种悲剧最好,因为这种悲剧“既不需要有一个巨大的谬误,或者闻所未闻的偶然事件;也不需要一种人物,其邪恶达到了人类所能达到的极限;而只是些具有普通品德的人物,在普通的环境中,彼此处于对立的地位,它们的地位逼使他们明知故犯地、争着眼睛地相互造成了极大的灾难。而他们当中,没有一方是完全错误的”。叔本华的这种悲剧思想对于王国维来说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他用叔本华的悲剧哲学诠释了《红楼梦》中的人物的悲剧经历。叔本华最推崇的第三种悲剧也就是普通人的悲剧,正是《红楼梦》中的宝黛悲剧。这样的不幸正是社会中每一个普通人会经历的不幸,没有对错之分,只是由于复杂的社会关系而让人被动的走向了悲剧的结果。那么造成这样的悲剧的本质是什么?王国维认为是人生而有的欲望:“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欲之为性无厌,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状态,苦痛是也。”人的欲望得不到满足会痛苦,满足了这一个欲望还有下一个也会痛苦。如果有一天没有欲求了,又会对世界感到厌倦,厌倦世界也会痛苦。要想消除掉无所不在的痛苦就要寻找快乐,但寻找快乐是与痛苦对抗,对抗就需要用心努力,努力又是一种苦痛。而且等到这一份快乐逐渐消弭之后,再接踵而来的痛苦在对比之下会让人感受更加深刻。总而言之,痛苦、欲望和生活总是一体不可分割的。 但这种痛苦也并不是永恒无解的,人的痛苦来自于欲望,欲望生于生活中的事物。如果有一天人能够忽视自己与外物的联系,忽视事物与自己的关系,忽视事物之间的联系,只从事物本身而看它,就能够消弭欲望了。那么能让人忘记人与物之间利益相关的东西是什么?王国维答曰:“兹有一物焉,使吾人超然于利害之外而忘物与我之关系,此时也,吾人之心无希望,无恐怖,非复欲之我,而但知之我也。此犹积阴弥月而旭日杲杲也,犹覆舟大海之中浮沉上下而飘着于故乡之海岸也,犹阵云惨淡而插翅之天使赍平和之福音而来者也,犹鱼之脱于罾网鸟之自樊笼出而游于山林江海也。然物之能使吾人超然于利害之外者,必其物之于吾人无利害之关系而后可。易言以明之,必其物非实物而后可。然则非美术何足以当之乎!”这个能让人忘记欲望,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东西就是美。王国维又把美分为了两种:一个是优美,一个是壮美。 他是这样说的:“而美之为物有二种:一曰优美,一曰壮美。苟一物焉,与吾人无利害之关系,而吾人之观之也,不观其关系,而但观其物,或吾人之心中无丝毫生活之欲存,而其观物也,不视为与我有关系之物,而但视为外物,则今之所观者,非昔之所观者也。此时吾心宁静之状态,名之曰优美之情,而谓此物曰优美。若此物大不利于吾人,而吾人生活之意志为之破裂,因之意志遁去,而知力得为独立之作用,以深观其物,吾人谓此物曰壮美,而谓其感情曰壮美之情。普通之美,皆属前种。至于地狱变相之图,决斗垂死之像,庐江小吏之诗,雁门尚书之曲,其人故氓庶之所共怜,其遇虽戾夫为之流涕,讵有子颓乐祸之心,宁无尼父反袂之戚,而吾人观之不厌。千复格代之诗曰: What in life doth only grieve us. That in art we gladly see. 凡人生中足以使人悲者,于美术中则吾人乐而观之。此之谓也。此即所谓壮美之情,而其快乐存于使人忘物我之关系,则固与优美无以异也。” 大概就是说,优美是和谐的,是宁静的;壮美则有痛感,有挣扎。两种美都能让人从欲望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但是还有一种东西叫“眩感”,看似与美相同,实际却大不一样。眩感这个概念被王国维提出来与美对立,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纵欲之乐。纵欲之时或许感到快乐非常,但苦痛并没有真的超脱,反而会被放大加剧,毕竟欲望没有消弭。 但能够做到自己感悟从而忽视物我联系然后消弭欲望的人实在少之又少,何况人人都处于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中,除了天才很难为之。而天才将这些超脱欲望的感悟写进诗文里,就成了艺术,就在其中体现了美学。凡夫俗子如果品读这些作品,多少也能以他人之经验而忘却一些物我欲求。这也就是艺术之美比自然之美更好的地方。王国维评价《红楼梦》,也正是因为其艺术之美。
《红楼梦》是悲剧中的悲剧。 王国维用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来评论《红楼梦》,认为《红楼梦》中宝黛的爱情情悲剧就是这第三种悲剧。两人的爱情是自然萌发的,但因其性格家世等原因其结局又是早已注定的。在这一悲剧故事中,没有绝对的恶人角色,大家都只是依从其道德准则自我的欲求行事。如其所言:“而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也正因如此,最后所造成的悲剧才是真正的“悲剧中之悲剧”。而这样的悲剧 而在我国的古典小说戏剧等作品中,以悲剧结尾的除了《红楼梦》就只有《桃花扇》。“故吾国之文学中,其具厌世解脱之精神者仅有《桃花扇》与《红楼梦》耳。而《桃花扇》之解脱,非真解脱也。沧桑之变,目击之而身历之,不能自悟而悟于张道士之一言,且以历数千里冒不测之险投缧绁之中所索女子才得一面,而以道士之言一朝而舍之,自非三尺童子,其谁信之哉?故《桃花扇》之解脱,他律的也;而《红楼梦》之解脱,自律的也。且《桃花扇》之作者,但借侯李之事以写故国之戚,而非以描写人生为事,故《桃花扇》,政治的也,国民的也,历史的也;《红楼梦》,哲学的也,宇宙的也,文学的也。此《红楼梦》之所以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而其价值亦即存乎此。彼《南桃花扇》《红楼复梦》等,正代表吾国人乐天之精神者也。”王国维认为我国人骨子里便有一种麻木乐观的精神,不论怎样总要求一个圆满的结局,以为世上非黑即白,以为善人总有善报,恶人终将受罚。殊不知人间的大多数悲剧并不是有恶人作梗,殊不知作茧自缚的悲剧才是常态,殊不知这般悲剧的美才是最上等的。这也是王国维如此推崇《红楼梦》这彻头彻尾的悲剧之缘由。 “《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其大宗旨如上章所述,读者既知之矣。除主人公不计外,凡此书中之人,有与生活之欲相关系者,无不与苦痛相终始。以视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等,若藐姑射神人,藑乎不可及矣,夫此数人者,曷尝无生活之欲,曷尝无苦痛,而书中既不及写其生活之欲,则其苦痛自不得而写之,足以见二者如骖之靳,而永远的正义无往不逞其权力也。” 《红楼梦》中的人物都没有对错之分,但分分合合举步维艰终于悲剧收场,这就是叔本华所说的第三种悲剧,也就是王国维将美分类之后所得出的有痛感有挣扎的“壮美”。而王国维认为的最为壮美的一部分就是宝玉与黛玉相见的最后一面: 那黛玉听着傻大姐说宝玉娶宝钗的话,此时心里竟是油儿酱儿糖儿醋儿 倒在一处的一般甜苦酸咸,竟说不上什么味儿来了……。自己转身要回潇湘馆去,那身子竟有千百斤重的,两只脚却像踏着棉花一般,早已软了。只得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将下来。走了半天,还没到沁芳桥畔,脚下愈加软了。走的慢,且又迷迷痴痴,信着脚从那边绕过来,更添了两箭地路。这时刚到沁芳桥畔,却又不知不觉的顺着堤往回里走起来。紫鹃取了绢子来,却不见黛玉,正在那里看时,只见黛玉颜色雪白,身子恍恍荡荡的,眼睛也直直的,在那里东转西转……只得赶过来轻轻的问道:“姑娘怎么又回去?是要往那里去?”黛玉也只模糊听见,随口答道:“我问问宝玉去。”……紫鹃只得搀他进去。那黛玉却又奇怪了,这时不似先前那样软了,也不用紫鹃打帘子,自己掀起帘子进来。……见宝玉在那里坐着,也不起来让坐,只瞧着嘻嘻的呆笑,黛玉自己坐下,却也瞧着宝玉笑。两个也不问好,也不说话,也不推让,只管对着脸呆笑起来。忽然听着黛王说道:“宝玉,你为什么病了?”宝玉笑道:“我为林姑娘病了。”袭人、紫鹃两个吓得面目改色,连忙用言语来岔,两个却又不答言,仍旧呆笑起来。……紫鹃搀起黛玉,那黛玉也就站起来,瞧着宝玉只管笑,只管点头儿。紫鹃又催道:“姑娘回家去歇歇罢。”黛玉道:“可不是,我这就是回去的时候儿了。”说着便回身笑着出来了,仍旧不用丫头们搀扶,自己却走得比往常飞快。 这里所写出的黛玉与宝玉的神情,仿佛痴了傻了呆了病了。一如宝玉所言:“我为林姑娘病了。”此情得不到结果,也即男女之欲得不到满足,因而宝黛生出苦痛,生出挣扎,生出痴怨之神态。而宝黛之不能结合,于他们而言是错的,于旁人而言却是对的:“兹就宝玉、黛玉之事言之,贾母爱宝钗之婉,而惩黛玉之孤僻,又信金玉之邪说而思压宝玉之病。王夫人固亲于薛氏,凤姐以持家之故,忌黛玉之才而虞其不便于己也。袭人惩尤二姐、香菱之事,闻黛玉“不是东风压西风,就是西风压东风”之语,惧祸之及而自同于凤姐,亦自然之势也。宝玉之于黛玉信誓旦旦,而不能言之于最爱之之祖母,则普通之道德使然,况黛玉一女子哉!由此种种原因,而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 宝黛的爱情悲剧不过是在大的社会背景下所必然的结果。社会总是在不断进步的,以现代人的眼光封建家长制的包办婚姻导致的悲剧是罪恶的,但在宝黛自身所处的环境中,阻碍他们的人并没有错误,只是立场不同,思想不同罢了。这也就是宝黛爱情悲剧让人唏嘘、让人感慨、让人意难平的地方。而在这样复杂背景下产生的悲剧即具有人之常情常理,又具有悲剧所独有的美感。
从欲望的苦痛中解脱。 在封建大家庭中生长起来的贾宝玉注定无法与林黛玉有一个好的结局,我们在《红楼梦》中所看到的最后,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一个死了,一个“疯了”。那么谁是真的解脱了? 死了不是超脱,而是在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发生的,没有脱离欲望的苦痛,所以不算解脱。 “而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也。彼知生活之无所逃于苦痛,而求入于无生之域。当其终也,垣干虽存,固已形如槁木而心如死灰矣。若生活之欲如故,但不满于现在之生活而求主张之于异日,则死于此者固不得不复生于彼,而苦海之流又将与生活之欲而无穷。故金钏之堕井也,司棋之触墙也,尤三姐、潘又安之自刎也,非解脱也,求偿其欲而不得者也。彼等之所不欲者其特别之生活,而对生活之为物则固欲之而不疑也。” 王国维认为,在《红楼梦》中,真正得到了解脱的只有宝玉、惜春和紫鹃三个人。而这三个人解脱的方法并不一样,宝玉是自己经历了种种痛苦而终于感悟,惜春与紫鹃则是旁观他人的痛苦挣扎而有所感悟。但三个人最终的结局是相似的,都是出家避世,参透红尘。像惜春与紫鹃这样的超脱,没有自己经历而是旁观有感的,是难得而少见的。大概人总是有着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乐天精神,所以更多人的解脱方法是和宝玉一样的,在自己久经欲望磋磨而千疮百孔之后,终于超脱苦痛之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看破红尘。这两者的解脱方法也像美的两种类型一样,一个和谐宁静,一个痛苦挣扎。但痛苦挣扎的这一方更是常有,更是普遍,更是扎根于人群中而人不自知,所以“前者之解脱,如惜春、紫鹃,后者之解脱如宝玉。前者之解脱,超自然的也,神明的也;后者之解脱,自然的也,人类的也;前者之解脱宗教的,后者美术的也;前者平和的也,后者悲感的也,壮美的也,故文学的也,诗歌的也,小说的也。此《红楼梦》之主人公所以非惜春、紫鹃而为贾宝玉者也。” 解脱之法是隐世,隐世之由是参透,参透是因为饱受苦痛,参透之法是忘却物我联系。由此不得不让人想到中国古典美学所推崇的“物我两忘”和宋代禅宗所说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境界。而王国维所想要追求的不是死亡的解脱,只是抹杀消弭欲望,与老庄所提倡的“无欲则无求,无求则无忧”又高度重合。叔本华的生命意志说将人生看作是被“欲望”所控制因而不断往复于痛苦之中的过程,而王国维以道家与释家的生命观加以补充,从叔本华要放弃生的意志从而寻求解脱的理论中走了出来,以消弭生活的欲望作为解脱方法。因此王国维虽说是以叔本华的悲剧哲学为理论依据写下这篇《红楼梦评论》,但同时也对其进行了中国化的改造,将中西方的美学思想合而为一融会贯通,从而阐释了《红楼梦》中体现出来的悲剧美学与生命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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