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文明养狗的温馨提示
2024-07-02 2812
小区文明养狗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您好:
近期服务中心接到多起关于不文明养犬的投诉,同时小区公共区域经常都会有狗狗的大小便,给小区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为维护小区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广大业主/住户的健康和人身安全。服务中心特别提醒家有爱犬的业主/住户注意以下几点:
一、坚持每年定期给爱犬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
二、携带爱犬户外活动时,为爱犬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需戴上防护口罩,以免伤害或惊扰他人;
三、不要让爱犬在小区内楼道、电梯内、空中花园等公共场所及设施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保持小区内环境卫生;
四、深夜、清晨避免让爱犬吠叫,避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另长春警方号召全体市民一旦发现身高超过35厘米的狗要及时举报,警方会告知养狗人,限期7天内搬离,远离居民区,7天后若再发现,将强制没收狗并对狗主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烈性犬,诸如藏獒,德国牧羊犬等,发现即坚决予以没收,对不服从管理者,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小型宠物狗,要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管理,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办理《养犬证》和年检、检疫。举报电话:0431-85288208 或110进行举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处
20**年1月8日
篇2:关于小区养狗温馨提示范文五
关于小区养狗温馨提示范文5
中海物业EE园管理处(20**)第7号文
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随着入住小区户数的增加,小区内的狗、猫等宠物也越来越多。宠物的确能够给其主人带来乐趣和愉快,但我们希望宠物给您带来快乐的同时,也不要影响和干扰其他业主/住户的正常生活和愉快心情。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居民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佩带市城管部门制作的号牌。
(二)为犬只戴防护口罩。
(三)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
(四)即时清除犬只排除的粪便。
(五)禁止携带犬只出入儿童活动场所、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特别提示,随着天气转暖,各类呼吸系统疾病开始流行,小动物和粪便是重要的传染源之一,为预防疾病考虑,宠物主人应从自身做起,享受生活,遵守法律,维护公德。
管理处服务中心
20**年2月13日
篇3:小区内禁止养狗温馨提示范文(8)
小区内禁止养狗温馨提示范文(八)
小区入伙快一年,很多业主迁入新居,尽情享受碧岭华庭自然和谐的生态园林美景,然而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影响了小区清洁宁静的环境。最近有业主反映小区的狗逐渐增多,很多养狗的业主非常不自觉,将狗牵入小区花园和后山公园,导致小区人行道、绿化带、环山道到处都是狗屎,严重破坏了小区的自然生态环境。
为了广大业主的利益,为了小区的环境,管理处特此提醒如下事项,敬请遵守。
一、业主养狗应遵守《深圳市限制养犬管理规定》,定期注射狂犬役苗,严禁无证养狗。
二、请勿在花园内遛狗或将狗牵入绿化带。
三、严禁狗在小区道路、电梯、楼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拉屎拉尿。宠物狗不慎在公共区域
拉屎拉尿的,狗主应立即清理干净。
四、请不要将狗带入围岭公园。
五、不得让狗在小区内吼叫,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六、携带非宠物狗出入时,应将狗嘴套上口罩,以免咬伤他人。
管理处希望各位业主能相互监督,制止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小区的美好环境。发现违规养狗的可以向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31
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华庭管理处
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