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6-02-19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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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茜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家”字三见:“脱贫人口家庭经济状况”“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和“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能力”。三处直笔,锚定了政策从兜底保障、主体激活到民生服务的三条护家路径。另有三处“家”字藏锋:“农户”两次出现,明确其既是土地权利的法理单元,也是惠农政策的受益单元;“小农户”一次出现,强调其承续传统,政策需以“衔接”彰显包容。此外,“农家”的隐喻,深蕴于七度“生活”的笔墨之间——这万家灯火的日常,正是中国式现代化最深厚的基础支撑。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开篇提及:“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其后学术研究亦印证,中国农村的传统是富有特色的“家户制”,既不同于西方庄园制,也有别于俄印村社制。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元、家户为社会组织基石的传统在此绵延千年,仍是乡村振兴的历史起点与制度基因。勤俭持家、耕读传家和守望相助——这套生存智慧,塑造了中国小农经济的韧性,也支撑着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

综观全文,六处“家”影勾勒出清晰的制度逻辑:家庭经济兜底线、农户用地夯产权,家为权体;小农生产承根基、家庭农场激活力,家为主体;居家养老优服务,帮扶支持应入户,家为载体。权体、主体、载体三体并立,其根基均在于千年“家文明”的伦理本源;它为权体提供道义基础,为主体注入精神力量,为载体赋予情感滋养。这便是本文解读的主要创见:乡村振兴的大业中,家肩负着“一本三体”的战略角色。

一、家为权体:确权固地,筑秩序之基底

文件以“农户”为基本权益单元,郑重承诺:“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同时要求“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以禁令形式反向确认农户对宅基地的资格权。一耕一居,构成两大制度支柱:前者稳住世代生计预期,后者守住安居乐业边界。

宅基地确权,稳固了农民的生活根基,让“居者安其宅”的千年期盼在集体所有权框架中得以确立。叫停违规圈占,并非排斥市场,而是清醒地认识到:宅基地是农户最后的安全资产,一旦失去便不可逆,因此需先明确“是谁的”,再探讨“如何用”。文件继而在第五部分专章部署资源盘活利用工作,足证确权并非画地为牢,而是为更高水平的赋能提供法理前提。

承包地确权,守护了农民的生产空间,让“耕者有其田”的传统道义在现代法律制度中得以重生。在人多地少、城市就业不稳定的基本国情下,承包地不仅是生产资料,更是农民的退路与底气。中央最高决策层重申延包政策,使农户不必因政策周期而仓促回应,不必因进城务工而担忧失地,让承包地从农民的“焦虑之源”,转变为具有长期稳定性、可跨越代际变迁的“定心丸”。

文件更未止步于“户”的整体层面。在“建设平安法治乡村”一节,文件以原则性宣示打开了更深层的关怀维度:“深入打击农村……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此,政策视野穿透“户”的表象,正视家庭内部可能存在的权利不均衡与个体脆弱性,为确权工作从“整体覆盖”向“个体保障”的深化预留了空间。

二、家为主体:赋能激励,燃发展之引擎

确权赋能,终究要落到兴业富民上。如何让亿万个稳固的家庭成长为驱动乡村经济的活跃细胞?文件的回答清晰而坚定:“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此处,“家”从权益容器跃升为市场主体,从需要保护的对象转变为亟待激活的发展引擎。

“小农户”与“家庭农场”并置,揭示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清晰路径。“小农户”是两亿多农业家庭的身份坐标,文件以“有机衔接”而非“替代改造”定义其发展方向——他们不会被淘汰,而是会得到赋能与托举。“家庭农场”则是赋能的方向与机制:文件将其定位为能够接纳资本、应用技术、应对市场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了组织身份合法化、经营能力专业化、代际传承制度化的三重突破。从“小农户”到“家庭农场”,不是替代,而是同一发展谱系中不同阶段的演进。部分农户将成长为家庭农场;更多农户则可通过“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分享现代化红利——规模门槛被服务外包巧妙化解。

文件也为“家”的发展开辟了更具想象力的空间。文件要求“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并做出具体部署:其一,“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小而美’文旅业态”。“家”本身即生产工具:寻常居住空间可作为经营场所,庭院可改为特色民宿;日常生活可作为旅游资源,灶台炊烟可化为乡土餐饮的活广告;家族记忆可打造为文化IP,祖传手艺可升级为非遗工坊。其二,“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强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规范农产品直播带货”。家庭可从单一生产环节,延伸至加工、销售等环节;庭院不仅可用于种养,也可作为分级包装的车间和直播带货的场景。

从土地里的家庭农场,到庭院里的文旅工坊,再到云端上的电商直播间——农家作为发展主体的边界,从大田拓展到庭院,从一产延伸到三产。其底层逻辑清醒而温厚:唯有让亿万个家庭在自己的土地上、用自己的双手完成生产力跃升,这样的发展才是有根、有魂且可持续的。

三、家为载体:嵌服务家,举民生之福祉

乡村振兴的最终检验标准,在于亿万农民家庭的生活质量是否真正得到提升。文件将公共政策的落脚点,从抽象指标具化为农家的整体生活质量,这是一次富有温度的提升。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宣言为核心,文件勾勒出一幅以家为圆心、以服务为半径的民生保障新图景。这并非将相关责任推回家庭,而是在承认家庭在情感照护、育儿养老和代际传承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的基础上,加以科学规划,让政策支持“入家到户”,与家庭供给形成融合互补。

在养老领域,文件明确“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鼓励发展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政策的角色并非用养老院取代子女赡养,而是通过适老化改造、上门服务等支持体系,让老年人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安享晚年。在育儿与教育领域,文件提出“发展县乡普惠托育服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幼儿园”,“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在线共享优质课堂”,这彰显出中央不让农家因教育被迫分居两地、不让乡村因缺乏学校而留不住年轻父母的坚定决心。

在医疗健康领域,文件部署“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扩大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范围”。这些举措围绕一个朴素目标:让常见病在家门口得到有效诊疗,让家庭健康的防线筑牢于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的日常坚守之中。在兜底保障领域,文件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制度,并强调加强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探访关爱”。这推动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从关注个体向支撑整户跃升。

所有公共投入与社会服务——从老有所养到幼有所育,从病有所医到弱有所扶——其最终成效不再是抽象指标,而是家庭生活质量的可感提升、抗风险能力的实质增强、发展信心的持续累积。乡村振兴的成果,由此转化为以家为单元的、完整而温暖的生活质感。

四、以家为本:将“家文明”作为乡村振兴的本源

上述“三体”若无文明根系滋养,则会流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份根系,是数千年来植根乡土、以“家”为核心的伦理价值与文明传承。《礼记》有云:“家齐而后国治”,是对这一文明逻辑的经典凝练。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则以“差序格局”喻之:中国农村的社会关系如同水中波纹,以己身为中心推及家庭、宗族、乡里,层层延展;“家”便是这一波状结构的中心社会单元。

传统上,家的内外功能各有侧重。对内,家既是“养家糊口”的经济单元,负责生产粮食、保障安全、积累财富;也是“安身立命”的意义源头,负责形塑个体的身份认同、赋予其存在价值、实现代际延续。对外,家是“差序格局”的起点与“熟人社会”的伦理纽带。由己而家、由家而乡、由乡而国;村落依托家文明形成“道德共同体”;邻里相帮、诚信合作、赊欠周转,皆以家声为担保——这是小农经济在缺乏正式契约制度的条件下,仍能有效运转的核心社会机制。

然而,这一千年根系正遭遇巨大冲击。城镇化进程将乡土中国带入“城乡中国”阶段,乡村价值观念从一元向多元、从整体向个体、从伦理本位向利益本位深刻演变。市场经济在释放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性的同时,也带来了“去道德化”风险:拜金主义蔓延、诚信缺失、传统规范失语,部分村庄出现“人格、精神及道德三衰退”的隐忧。与此同时,家庭凝聚力下降、家庭观念淡薄,原有家庭治理功能不能得以充分发挥。

在此背景下,农家文明的创造性转化成为了时代命题。这绝非复古式的“回到传统”,也不是对现代性的简单拒斥。这是在承认个体权利、市场理性和法治精神等现代价值的前提下,对家文明的积极内核进行应景式重塑。为此,我们既要守住根脉——保留“过日子”的日常智慧、“敬祖守家”的慎终追远、“耕读传家”的勤勉向学,更要打开边界——接纳契约精神、个体权利、性别平等以及生态意识等现代价值,从而实现家文明从“传统”向“现代”的跃升。

综上,家的“一本三体”战略角色,是乡村振兴深层逻辑的理论显影。将其贯彻于实践,需完成一场视角转换:不再将“家”仅视为政策作用的对象,而是真正将其确立为政策发轫的主体、衡量的尺度与最终的归宿。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检视当前学术研究版图,“家”在乡村研究中的地位与其实际重要性并不相称。经济学视域下,农户常被简化为“理性小农”或“道义小农”等模型参数;社会学视域下,家庭多被纳入“社会资本”“代际关系”等现代话语的次级议题;法学视域下,家户权利徘徊于物权法与身份法的交叉盲区。我们至今缺少一门以“家”为独立研究对象、跨越多学科的“家户学”。这份研究缺失,直接折射为政策制定中的概念含混与部门区隔:农经部门谈土地、民政部门谈救助、教育部门谈学校、人社部门谈社保——各有各的“家”,却难以勾勒出一张完整的“农家画像”。

因此,我呼吁:在课题布局上,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应设立“家户制度与乡村治理”“家文化与乡村文明”“家庭经济与小农现代化”等专题研究方向;在学科建设上,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乡村家庭学”“家户制度比较研究”等课程;在资料积累上,支持建立覆盖全国、追踪代际变迁的“中国家户调查”数据库;在话语建构上,推动“家户制”“过日子”和“家国一体”等本土概念进入主流学术话语体系,以形成能与西方个体主义社会范式进行平等对话的中国学派。

行文至此,重读文件开篇要义“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顿悟其与万千农家对“安居乐业”的朴素期盼高度契合。而对农家“一本三体”战略角色的定位,正是这一契合关系在政策逻辑中的深刻投射:

家为权体,让乡村振兴站得稳;

家为主体,让乡村振兴跑得快;

家为载体,让乡村振兴暖人心;

家为本源,让乡村振兴走得远。

四者兼备,方为安居;万家灯火,即是乐业。让这灯火从江南水乡亮至黄土高坡,从东海渔村映及雪域牧场——此乃国之大者。

(作者系人文与发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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