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15)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 1820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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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项目、评价方法以及综合评价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含民办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学)和普通高等中学(含民办高等学校、独立院校)各项卫生状况的综合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使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976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
GB 4789(所有部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GB/T 5699采光测量方法
GB/T 5700照明测量方法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 7793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 9665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 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8体育馆卫生标准
GB 9669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T 17225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
GB/T 17226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GB/T 18204(所有部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GB 28231书写板安全卫生标准
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9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提示:
3综合评价项目
3.1 管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预防控制、常见病与多发病、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环境卫生、生活环境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
3.2 监测
学校食品安全(食饮具消毒)、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环境卫生、生活环境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
4 评价方法
4.1 管理
4.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以学校为单位,检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情况。
4.1.2传染病预防控制
对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以学校为单位,检查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疫情报告、传染病控制以及预防接种等工作情况。
b)以学校设置的校医院、卫生所、卫生室、保健室为对象,对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4.1.3常见病与多发病
以学校为单位,检查学校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工作情况。
4.1.4学校食品安全
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以每个食堂、外供快餐单位和超市(食杂店)为评价单位。
b)如学校没有食堂而有外供快餐,则以加工外供快餐的单位和学校分餐环节为评价单位。
c)学校设有多个食堂,应先评价出每个单位得分,将各单位得分相加,取平均分数为该项目的得分。
4.1.5生活饮用水卫生
对学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及分散式供水,进行卫生管理情况检查。
4.1.6教室环境卫生
以学校教室为单位,检查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教室采光、教室照明、微小气候、噪声等项目符合要求情况。
4.1.7生活环境卫生
以学校内厕所、学生宿舍为单位,检查其符合要求情况
4.1.8公共场所卫生
以学校内公共浴池、游泳场所、体育馆和图书馆为单位,检查其符合要求情况。
4.2 监测
4.2.1学校食品安全[食(饮)具消毒监测]
4.2.1.1评价指标
按照GB14934规定,对食(饮)具消毒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细菌指标进行监测。
4.2.1.2评价方法
对学校食堂的食(饮)具消毒监测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以每个食堂为单位抽检食(饮)具,进行监测评价。
b)监测方法执行GB4789(所有部分)。
4.2.2生活饮用水卫生
4.2.2.1评价指标
根据GB5749的规定对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进行监测。其他项目根据当地水源水质实际情况增加。
4.2.2.2评价方法
对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宜遵循以下方法:
a)选取1个以上末梢取水点。
b)监测方法执行GB/T 5750。
4.2.3教室环境卫生
4.2.3.1抽样
凡对学校教室环境的评价项目,应根据学校教室设置状况进行抽样。按学校教室的结构、层次、朝向、单侧采光、双侧采光的不同类型确定监测教室数,抽取有代表性的教室作为样本。不少于6间教室。
4.2.3.2教室监测评价计分方法
累积计分:将评价项目各档得分值,分别乘以该档得分的教室数,然后累加得分,得分再除以教室样本数,得数为该项目得分。
4.2.3.3教室人均面积
4.2.3.3.1评价依据
普通教室人均面积按照GB50099的规定进行评价。
(小学每人1.36m2,中学1.39m2)
4.2.3.3.2评价方法
对教室人均面积监测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在抽样教室中测量教室面积及学生人数,分别计算各教室的人均面积。
b)按式(1)计算。
S1=S2/a……………………(1)
式中:
S1—人均面积;
S2—被测教室面积;
a—该教室学生人数。
4.2.3.4课桌椅
4.2.3.4.1评价依据
按照GB/T 3976的规定,判定课桌椅分配符合情况。
4.2.3.4.2评价指标
分别计算课桌椅分配符合率,实际达到的百分率,分为≧80%、79%~40%、<40%三等。
4.2.3.4.3使用器材
学生身高及课桌椅型号测量尺:该尺按课桌和课椅的高度(cm),标有相应的号数,测量时可直接读出被测桌椅号,同时也可测量学生身高(cm)。也可用普通测量尺测量学生身高及课桌椅的高度。
4.2.3.4.4评价方法
对课桌椅分配符合率监测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在抽样教室中,测量教室内在座学生身高及相应课桌椅高度,按照GB/T 3976规定的课桌椅各型号的身高范围进行评价,被测课桌椅号数在使用者身高范围内,则分配符合。
b)按式(2)计算。
M=c/b*100%………………(2)
式中:
M—课桌或课椅分配符合率;
c—课桌与课椅号与就座学生身高相符合的人数;
b—被测学生人数。
4.2.3.4.5记分方法
按课桌椅分配符合率的标准,给出每个被评价教室分值,然后累加各教室得分,再除以教室样本数,得数为该项目得分。
4.2.3.5黑板
4.2.3.5.1评价依据
按照GB28231、GB7793及GB50099中有关规定评价。
4.2.3.5.2评价方法
对黑板监测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用测量尺,测量黑板高度与宽度,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
b)反射比的测量:黑板垂直分成四等份,取三条等分线的中点为测定点,以三个测定点的反射比的平均值为代表值。
4.2.3.6教室采光
4.2.3.6.1评价依据
按照GB7793及GB50099中有关的规定评价。
4.2.3.6.2评价指标
采光系数、后墙壁反射比、窗地面积比。
4.2.3.6.3使用器材
照度计(指针式或数字式)。
4.2.3.6.4评价方法
按GB/T 5699的规定进行测量。
室内照度测量:选择教室内光线最差的课桌面测量照度,测得数为室内照度值。
室外照度测量:选择周围无遮挡的空地,避免直射阳光,在测量室内照度前后各测一次室外照度,取两次测得数的平均值作为室外照度值。
采光系数计算公式见式(3):
X1=E室内/E室外*100%………………(3)
式中:
X1 ——采光系数;
E室内——室内照度;
E室外——室外照度。
后墙壁反射比测量:将后墙壁分为左、中、右,取3个测点,左、右测点应离相邻墙面相接处10cm~20cm,然后求出反射比的平均值,作为代表值。每个测点的反射比宜遵循以下方法得出:
a)入射照度测量:将照度计接收器感光面朝上,置于被测表面某一位置,读取入射照度值。
b)反射照度测量:将照度计接收器感光面对准同一被测表面的原来位置,逐渐平移离开,待照度稳定后,读取反射照度值。
c)反射比计算公式见式(4)。
X2=E反射/E入射 ………………(4)
式中:
X2 ——反射比;
E反射——反射照度;
E入射——入射照度。
窗地面积比测量:测量教室采光窗洞口总面积及教室地板面积。
窗地比计算:计算教室窗洞口总面积为1,求出与地板面积的比例,以1比多少来表示。
测量时间:选择10时至14时。
4.2.3.7教室照明
4.2.3.7.1评价依据
按照GB7793的规定评价。
4.2.3.7.2使用器材
照度计(指针式或数字式)。
4.2.3.7.3评价方法
按GB/T 5700的规定进行测量。
4.2.3.8教室微小气候
4.2.3.8.1评价依据
应按照GB/T 17226和GB/T17225的规定评价。
4.2.3.8.2使用器材
便携式红外线二氧化碳分析器,干湿球温度计。
4.2.3.8.3评价方法
对教室微小气候监测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在抽样教室中进行教室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的测量。
b)测量方法:
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按GB/T 18204.24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进行测量。
温度测量:按GB/T 17225 的规定方法进行测定。
测定时间:为每年冬季,一般在当年11月至下一年1月,10时和14时各测一次,取平均值作为代表值。
4.2.3.9噪声
4.2.3.9.1评价依据
按照GB 9669图书馆噪声的规定评价。
4.2.3.9.2使用器材
普通声级计。
4.2.3.9.3评价方法
对教室噪声监测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在抽样教室内进行噪声测量。
b)测量方法:按GB/T18204.22公共场所噪声测量方法执行。
——教室内噪声测量:把测定点选在教室(小于100㎡)中央一点。
——外来声源噪声测量:在开窗的条件下测定的数值。
——背景噪声(或本底噪声)测量:学生全部在教室入座,限制活动产生的噪声,在闭窗的条件下测定的数值,或者在空教室中测定的数值。
4.2.4生活环境卫生
4.2.4.1学校厕所
4.2.4.1.1评价依据
按照GB 50099有关规定评价,高等学校可参照此规定。
4.2.4.1.2评价方法
学校厕所监测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厕所蹲位与小便槽评价(教工专用厕所除外)。
蹲位:查看学校男、女厕所蹲位数,按全校男、女学生人数,分别计算男、女厕所平均每一个蹲位所容纳的学生人数。按式(5)计算:
i=j/k………………(5)
式中:
i——每蹲位学生人数(男或女);
j——学生人数(男或女);
k——厕所蹲位数(男或女)。
男厕小便槽:测量小便槽长度米数,按全校男学生人数计算平均每米小便槽容纳学生数。按式(6)计算:
n=m/l………………(6)
式中:
n ——每米小便槽男学生人数;
m ——男学生人数;
l ——小便槽长度,单位为米(m)。
b)凡设有多个厕所学校可混合计算。
c)无论室内外厕所均以每一个厕所为单位进行卫生状况评价。
4.2.4.2学生宿舍
4.2.4.2.1评价依据
按照GB 50099有关规定评价。
4.2.4.2.2评价方法
对学生宿舍监测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以每栋学生宿舍为单位进行评价。
b)根据宿舍的不同面积、层次、朝向等,抽取不同类型的寝室作为评价样本。每栋宿舍抽取的寝室不少于3间。
4.2.4.2.3记分方法
首先评出每个寝室的得分,将各得分相加,取平均数为该项目的得分
4.2.5公共场所卫生
4.2.5.1公共浴池
按照GB 9665中规定对学校公共浴池监测,监测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以每个公共浴池为单位进行评价。
b)监测方法执行GB/T18204(所有部分)等有关规定。
4.2.5.2游泳场所
按照GB 9667中的规定对学校游泳馆、池监测,监测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以每个游泳馆、池为单位进行评价。
b)监测方法执行GB/T18204(所有部分)等有关规定。
4.2.5.3体育馆
按照GB 9668中的规定对学校体育馆监测,监测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以每个体育馆为单位进行评价。
b)监测方法执行GB/T18204(所有部分)等有关规定。
4.2.5.4图书馆
按照GB 9669及GB50034中的规定对学校图书馆监测,监测的评价宜遵循以下方法:
a)以图书馆为单位进行评价。
b)根据图书馆、阅览室的不同面积、层次、抽取有代表性的房间进行监测。
c)监测方法执行GB/T18204(所有部分)等有关规定。
5 综合评价判定
5.1
5.1管理
见表A.1。
5.2
5.2监测
见表A.2。
5.3
5.3综合评价得分及判定
学校卫生管理评价得分与监测评价得分的总和为综合评价实际得分。
凡综合评价实际得分达到管理与监测标准总分的85%及以上者为学校卫生优秀学校,定为A级;60%~85%为学校卫生合格学校(不含85%),定为B级;60%以下者(不含60%),为学校卫生不合格学校,定为C级。
表A.3给出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判定结果和等级。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管理、监测评价及综合判定
表A.1给出了学校卫生管理评价项目、评价指标、各项分值和实际的分。
表A.2给出了学校卫生监测评价项目、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各项分值和实际得分。
表A.3给出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判定结果和等级。
表A.1
注1:*为重要指标,若该指标不合格,本项目不得分。
注2;**为关键指标.若该指标不合格,直接评价该校为学校卫生不合格。
注3:教室环境卫生管理项目中各指标得分应为抽样检查教室数的平均分,普通高等院不参加此项评价。
注4:有合理缺项时·总分中减掉该项目分值后.为应得分。即管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项目总分。
如缺少学生宿舍,总分值中应减掉学生宿舍的单项分值。标化后得分=(各项实际得分的总合/应得分)×100。
表A.2
注1:普通高等学校不参加教室环境卫生监测评价。
注2:有合理缺项时,总分中见到该项目分值后,为应得分。即监测应得分=100-合理缺项項目总分。如缺少学生宿舍,总分值中应减掉学生宿舍的单项分值。标化后得分=(各项实际得分的总合/应得分)×100。
表A.3
作者:学校卫生与学生常见病防制所 韩淇卉
初审:韩淇卉
复审:阴媛 阙英男
终审:陈悦鸣
网址: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15)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 18205-2012)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10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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