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9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17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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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清远市支部委员会:

  你单位在市政协七届会议的提案《关于强制推行消毒柜、消毒碗筷有偿提供一次性碗筷的建议》(第2020091号)收悉。十分感谢你单位从减少垃圾、爱护环境、食品卫生等角度对餐饮具的监管问题提出建议,我局现就你单位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一次性餐饮具使用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餐饮市场目前直接提供一次性餐饮具使用的场所,主要是一些小早餐店、小食杂店、夜晚路边小宵夜摊档,以及提供各类饮品的饮品店,而其他餐饮店基本上均为提供消毒餐饮具,只是在外卖或堂食打包时有偿提供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其中,小早餐店、小食杂店、夜晚路边小宵夜摊档普遍直接提供一次性塑料碗具和一次性筷子,这类经营户普遍存在经济条件差、生活压力大,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等共性问题,以经济成本为第一考虑因素;而各类饮品店提供一次性塑料杯和一次性塑料吸管,则为市场目前主流。

  一次性餐饮具的制作原料主要包括塑料、纸和竹、木材等,塑料、纸可用于制作绝大部分一次性餐饮具,竹、木材则主要用于制作一次性筷子。近年来,国家、社会对环保问题日益重视,一次性餐饮具中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由于不容易降解和一次性木筷造成森林损毁的问题,引起了极高的关注。

  二、我市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一次性筷子产品的监管工作情况

  (一)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包括饭盒、碗、盘、碟、杯、筷子、刀、叉、勺、托、吸管、果冻杯、酸奶杯等)属食品相关产品,产品执行标准为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截至2020年8月底,全市共有一次性塑料餐饮具获证生产企业7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市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企业开展的日常监管过程中,暂未发现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企业使用或添加回收料、再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行为。此外,我局于2019年、2020年组织开展有清远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查(抽检),两次监督抽查均为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抽查,截至2020年7月27日共抽查产品56批次,经检验,全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16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对于“一次性塑料餐具”的要求为,“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饮具,而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仍可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

  (二)一次性筷子。一次性筷子属食品相关产品,但未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主要类型有一次性木筷和一次性竹筷,现行标准为GB/T 19790.1-2005《一次性筷子 第1部分:木筷》、GB/T 19790.1-2005《一次性筷子 第2部分:竹筷》、GB/T 24398-2009《植物纤维一次性筷子》等。由于大量生产、使用一次性木筷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问题日益凸显,目前餐饮市场的一次性筷子多为竹筷。一次性竹筷用再生速度快的竹子制作,相对于一次性木筷更经济和环保,而且国家还利用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鼓励用一次性竹筷代替一次性木筷出口,减少木材的使用,保护森林。2019年,我局印发《关于开展未纳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企业相关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清市监食生〔2019〕484号),在全市范围对未纳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企业开展调查摸底,暂未发现我市有一次性筷子生产企业;在流通和餐饮市场上,我局主要采取监督抽查(抽检)方式进行监管,如发现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一次性餐饮具,即移交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

  三、我市餐饮具消毒管理监管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具消毒管理,规范餐饮具消毒行为,保障我市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我局结合我市实际,把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纳入食品餐饮监管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相关工作。

  (一)严把许可关,规范洗消保洁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要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采取物理消毒作为餐饮具主要消毒方式,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保洁间,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设置专用洗消场所,小餐饮要有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并且有清洗消毒设备,保证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已经消毒和未消毒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证消毒效果。对使用配送消毒餐饮具的,要严格落实购入和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进台帐。

  (二)开展抽检,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消毒餐饮具国家安全食品安全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餐饮具抽检方案。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责任,确保抽样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不合格抽检报告移交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对其依法查处。

  (三)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从监督检查情况来看,目前我市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具洗消保洁方面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部分餐饮服务单位餐具消毒柜、保洁柜等设施不能满足经营需要;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对本店所使用的一次性配送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索票不齐全;部分采用消毒柜(臭氧、高温)消毒的餐饮服务单位设施数量、容积、操作不能达到操作规范的要求;部分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具消毒完后未能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中进行备用。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和餐具消毒保洁的监督检查,采取以下方法强化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对存在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限期整改;二是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不够用的餐饮服务单位添置餐饮具洗、消、冲设施并张贴明显标识;三是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对购进的餐饮具进行索票、索证并登记;四是在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牌上公布食品安全举报电话。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强对各种类一次性餐饮具的日常监管和抽检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对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的工作要求,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另一方面将在食品餐饮监管工作中,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餐饮具安全系数,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再次感谢你单位的建议以及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联系人:韦康竞,联系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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