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以“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积极倡导交通出行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清除影响安全出行的风险隐患,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楚天交通广播《城市新干线》栏目邀请湖北警官学院交通管理教研室邵祖峰教授、湖北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处张东辉警官、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法制处胡希警官共同为大家分析讲解道路交通管理中的规则与隐患。
胡警官:设立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均有深远影响。自2012年起设立的交通安全日,社会各界均给予了高度关注,市民也有非常大的热情参与其中。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交通安全日成为了集中进行宣传和促进多方交流的一个象征。”
邵教授:从最早的“遵守交通信号 安全文明出行”到现在的“守规则除隐患 安全文明出行”,这些主题的变化应当是结合我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势的变化,以及交通参与者行为与意识的变化,做出的主题设计;另一方面,也是与当前整个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治理形势分不开,对老百姓来讲,就是要增强规则意识。
因为规则、法律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绝不保护那些违反规则人的利益;再一方面,就是在日常的交通行为中,确实存在一些无视交通管理规则的人,需要通过宣传进一步警醒这些人,警示其他人。
先从广大驾驶员申诉较多,其实也是对法律理解误区较多的现象说起,比如违停行为。站在不同的立场,群众对于违停看法是不同的:对过路的车辆和行人来说,违停造堵妨碍通行;对学校周边、小区外围夜间停放等刚需来说,希望能放宽执法尺度。
胡警官:对于违停执法尺度的调整,是一个需要根据市民需求和城市发展程度不断进行调整的过程。例如前几年武汉曾经在非严管路开展的,违停警告三次罚款一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伴随着武汉的发展速度加快、军运会的筹办等,三次换一次的执法方式在前期已完成了它的宣传、教育目的,该活动也退出历史舞台,随之而来的是道路分级管理,即:示范路罚款200记3分,严管路罚款200不记分,非严管路罚款100元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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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校周边,接送学生的车辆与正常通行的车辆是会产生一定冲突。考虑到学生的安全和路过车辆的畅通,交管部门和学校、学生家长开展了警、校、家活动,交管部门在学校附近指定地点供车辆短暂停车下人,学生家长在该地点将学生集中接到学校里,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对于小区周边的夜间停车,司机要避免在示范路、严管路、“三圈”周围、人行横道、消防通道等停放。
驾驶员申诉比较多的,还有一类就是认为自己误闯信号灯,比如紧跟在一辆公交车或者大货车的后面,由于视线被遮挡,没看见红灯就开过路口了。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撤销?
胡警官:对于这种情况,本身不属于公安部规定的撤销情形之一。法定的有:紧急避险、救助危难、标志标线不一致、交通警察指挥造成违章等。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车辆时应当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这其中就包含了驾驶人的视野应当能观察到交通信号,并且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如果连信号灯都没有看到那就没有做到法律对驾驶员提出的要求。因为,跟车跟太紧SUV都可以挡住小轿车的视线,显然属于驾驶行为不当造成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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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研究表明,道路交通事故与人、车、路三因素的关系为:约95%的交通事故与人的因素有关,约28%与道路因素有关,约8%与车辆因素有关。今年交通安全日主题是“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这里面的规则、隐患和文明很大程度上讲的就是人的因素。
公安部今年发布的交通安全日主题通知专门提到:深入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防护知识普及,这似乎也说明,有些交通参与者并没有落实最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
邵教授:世卫组织有关道路交通伤害的报告表明,弱势交通参与群体是受害者主要人群,这里的弱势群体就是行人、骑自行车、电动车的人。比如“一盔一带”就是强调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和安全带,目的是就是减少这些人的伤害。
相关的研究表明:戴质量良好的摩托车头盔可使事故死亡率降低40%,重伤伤害降低约70%,很多事故就是人车相撞后,飞起落地,因头部颅脑损伤而死亡;佩戴安全带可将前排和后排乘客的致命和非致命伤害分别减少45-50%和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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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的安全带是生命带,这个一定要牢记,落实到行动中。因为这些措施可以大大降低事故伤害的后果,至少可以保命。平常实际的交通行为中,大家还是比较忽视这些问题。
一出门,我们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守规则,保护的不仅是我们自己,也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负责。有些司机晚上喜欢把远光灯一直开着,而且振振有词:这样视线更好,更安全。
邵教授:其实,刚才提的“一盔一带”中的“一盔”,实际上讲的很多属于农村偏远地区的骑摩托车的人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带”以及这里的远光灯应当是城市交通安全中的重点关注的问题。开过车的人都有过体会,被对方远光直射的感觉,容易出现炫目看不见前方,被照射者的开车就是盲开,持续的时间2秒以上,前面如果有行人,就会出现因发现不及时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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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开远关灯影响他人造成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其实远光对自己而言,也并不是很有利,容易让你形成隧道视觉,对周边的隐藏的危险视而不见,泰国就曾有过一个这样的公益广告片。还有开远光容易引起路怒行为,远光互射,相互伤害。
一定要学会正确使用远关灯,不要做互害型的交通参与者。
在城市道路行车,照明条件良好,近光行车即可。还有,千万不要随意改装车辆前大灯总成,或者调高灯光高度。
前面我们列举了一些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理解误区,以及参与交通的一些风险隐患,有人就会想了:我每天遵纪守法文明驾驶,但总能看到旁边有车辆无视交通法规,那么,我可不可以举报对方的违法行为呢?最近,公安部起草《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后市民随手拍下来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视频,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胡警官: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这方面,武汉交警已经开通了随手拍的举报功能,群众举报的照片或者视频作为线索,经过交管部门的审核后,依法采纳的话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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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前段时间未戴头盔的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在禁行区域无证驾驶,后来被市民举报到交管部门,最终该视频也作为证据之一,对当事人立即进行了查处。移动互联网时代,证据的种类也更为多样,具体的规则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调整。
邵教授:这样举措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大家遵守规矩,按章行车。鼓励大家随手拍,也是交通安全社会协同治理的体现。大家可能有疑惑,随手拍会不会催生职业拍客,或者引起一些次生的社会问题,实际上随手拍的规定应当说是交通管理实践中产生出来的经验,深圳走在最前沿,对随手拍的规定也相当全面。对全国各地都是有借鉴意义的。其实,你只要是遵章行车,对你没任何影响。一旦你想有越轨行为,就得想想随手拍,我想这是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者的最大制约。
知法、懂法、守法,需要不断的学习与巩固。省交管局12月2日起正式推出“学习减分”,驾驶员通过“湖北交警”微信公众号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就能减免记分。
邵教授:大家对驾照分数比较在意。现在的在线学习减分,既是便利了大家,更是促进了安全文明意识的养成。守规则除隐患,就是遵守法律规则,遵照安全驾驶规则,根除身上的驾驶陋习,安全文明行车。
终生学习是我们应当积极承继的理念,交通安全的规则问题或者隐患问题,极其容易被忽视。安全的警种需要长鸣,规范的行为必须长做。学习减分措施,提升了大家再次重新学习、不间断学习交通法规与安全常识的积极性。它是一项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的重要举措。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也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全国交通安全日”应是全民行动日,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
来源:《城市新干线》节目
编辑:Miss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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