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三分钟读懂《反家庭暴力法》

发布时间:2025-06-14 14:07

家庭暴力是违法的行为,应寻求帮助 #生活常识# #家庭常识# #婚恋家庭#

2016年3月1日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也将

禁止家庭暴力

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法典

家暴不是“家务事”

反家庭暴力是

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今天小编用漫画

带您学习《反家庭暴力法》

家庭暴力是什么?

暴力形式=身体+精神,保护群体=家庭成员+其他共同生活的人。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并不局限在夫妻、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反家庭暴力法》附则强调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叫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特别注意的是,受害人工作单位和加害人工作单位都有义务处理家暴问题。如果你遭遇家暴,可以去对方的工作单位告他!

当你遭受家庭暴力或存在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变成人民法院受理的独立案件,可以在不提起任何诉讼的情况下,“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风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受害人因行为能力或人身自由受限等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及相关机关、组织可以代为申请。

将申请提交至相关法院后,法院应在受理申请后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保护令的有效期在6个月内,受害人还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

保护令是禁止施暴人继续施以暴力的有效措施,《反家暴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若施暴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专家建议,当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再次施暴时,受害人可以首先选择报警(因为社区民警赶到现场会更及时,同时警方及村、居委会应协助法院执行),向警察告知持有保护令的情况,请求警察控制施暴人并向法院报告情况。有需要的,受害人亦可请求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转介庇护场所。

证据清单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户籍卡或者调取的公民信息)。

结婚证、户籍本等材料(以证明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

报警记录、询问笔录、警方出具的告诫书等。

照片(打砸现场、身体伤痕,尽量体现出时间地点,证明身体的损伤和财产的损失)。

病例资料(遭受家暴前往医院的第一次门诊记录:建议明确说出受伤的时间和地点,受伤的过程及加害人的名字,与加害人的关系)。

伤情鉴定意见(由派出所或是妇联委托,证明伤情)。

打砸或是威胁、辱骂的录音、录像、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等(证明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证人证言(同住亲人、周围邻居等知情人)。

最有利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建议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立即报警,必要时及时就医。

这些知识

小伙伴们都get了吗?

如果还有疑问

原标题:《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三分钟读懂《反家庭暴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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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三分钟读懂《反家庭暴力法》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103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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