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小区可配建不超3%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发布时间:2025-07-06 13:56

城市新区的开发通常会进行详细的整体规划,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住宅区的建设。 #生活知识# #社会生活# #城市规划#

10月9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为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打造有“烟火气”的活力街区,该局对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补充,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可配套不超过3%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按照新的规定,规划为居住用地(R2)的地块,原则上允许配建不超过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3%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另有政策规定的项目按相关文件执行)。对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建设项目,也可兼容3%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但需按程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完善土地手续,在出具新的居住用地规划条件时,在相关要求中注明。

住宅小区设置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应在生活性道路及城市支路,相邻地块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宜设置在同一支路,形成界面整体连续、开放复合的活力街区。同时,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按无对外营业用房控制后退城市道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宅小区配套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后,有利于打造5分钟城市生活圈,居民生活将更加便利,街区也更有活力。

来源:襄阳日报 沈明晶 责任编辑:刘红岩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本页 我要收藏 关闭本页

网址:新建住宅小区可配建不超3%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1133919

相关内容

完整居住社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有哪些要求?
住宅建筑的智能社区服务.docx
住宅小区智慧社区建设与管理
现代住宅小区建筑规划设计措施分析
浅析住宅小区的建筑电气设计及节能措施
健康住宅:从住宅硬件建设到软件建设的进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 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
住宅区需要的配套设施有哪些?
12部门:支持生鲜超市等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
住宅小区建筑环境优化策略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