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美丽家园,深圳《龙华“执”播》聚焦生活垃圾分类

发布时间:2025-07-04 09:50

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共建美好生活环境。 #生活常识# #垃圾桶#

垃圾分一分,城市美十分。近日,2025年第六期《龙华“执”播》开播。本期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备、日常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检查。活动中,执法人员沈翔宇、郭梓健走进住宅小区,依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袁侃、陈绪代表现场指导,龙华区人大代表廖峰,驻队律师马律师全程监督。

规范垃圾分类执法检查,监管与普法并重

当天,执法人员一行来到龙华和平里住宅小区,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现场,执法人员进行了扫码登记。“为了更好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推行柔性执法,龙华区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检查,请工作人员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相关材料,我们进行扫码登记。”执法人员说。

投放点设置了四类桶,分别是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执法人员介绍有关投放点的设置安排:“根据条例规定,住宅区应按照便利、安全的原则设置分类投放点。投放容器需标识清晰、图文规范、颜色正确(蓝、绿、红、黑),设施完好,周边环境保持清洁卫生。同时必须公示管理责任人、投放时间、分类指南及监督电话等信息。(指向公示牌)这里的信息公示是符合要求的。”

执法人员打开垃圾桶盖检查分类情况,发现厨余垃圾桶内有混投现象。根据条例,个人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经劝阻后拒不改正的,可处五十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罚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管理职责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执法人员、主持人、物业负责人一同前往另一个投放点,执法人员检查后表示,“现场按要求配备了投放容器,且标识清晰、图文规范、颜色正确(蓝、绿、红、黑),周边环境保持清洁卫生。同时,能看到管理责任人、投放时间、分类指南及监督电话等信息都有进行公示。”

现场,执法人员介绍了管理责任人的职责,主要包括:设置和维护分类投放设施并保持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投放行为予以劝阻,投放人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配合市、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按规定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分类收运,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

垃圾分类硬核执法:查台账

在管理处,管理人员提供了小区近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如日常巡查记录、与收运单位的交接记录等)。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台账记录详细真实,时间有序。

据执法人员介绍,收运单位若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由区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罚款。

管理责任人(如物业、单位):未履行条例规定的管理职责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根据该条例规定的情形,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比如,未按规定设置分类设施、未保持投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完好、整洁等。

本次驻队律师马律师表示,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物业公司未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未保持投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完好、整洁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表示,本次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基本规范,信息公示到位,收运环节(若检查了)符合要求。但也存在厨余桶有少量混投、物业台账记录需完善等问题,已现场要求管理责任人立即整改。总体来看,垃圾分类意识在提升,但精准投放仍需加强,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

人大代表廖峰表示,垃圾分类是全民行动,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在家分好类,定时拎下楼,定点精准投,各管理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和日常管理,需要市民朋友共同努力,推动垃圾分类成为大浪街道的新风尚,为建设更美丽、更宜居的深圳贡献力量。

普法小问答

Q:错过了小区规定的厨余垃圾投放时间,该怎么办?

A:请将厨余垃圾滤干水分后,暂存在家中的密封容器内,待下一个规定的投放时间段再投放至厨余垃圾桶。切勿随意丢弃在其他垃圾桶或投放点外。部分小区可能设有误时投放点(需确认),请留意小区通知。

Q:大件垃圾(如旧家具)和年花年桔该如何处理?

A:大件垃圾和年花年桔不能随意丢弃在生活垃圾投放点。请关注“美丽深圳”或“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查询预约免费收运服务,或联系物业/社区预约指定地点投放。通常各街道设有专门的大件垃圾暂存点或运收地。

Q:在商业街/餐馆门口看到垃圾桶很少且经常爆满,如何解决?

A:商业区经营管理单位是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如果发现设施不足、清运不及时,可先向该场所的管理方(如商场物业、店铺)反映。若问题持续存在,可通过“i深圳”APP或12345热线向城管部门反映,执法人员会跟进核查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Q:发现有人或单位乱倒垃圾(非投放点),如何举报?

A:发现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行为,请立即通过“i深圳”APP的“城管随手拍”功能或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提供具体时间、地点、车辆或人员信息(如能拍到照片/视频更佳),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文/图:司新宣、龙华区司法局

通讯员: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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